一、检举人ID:Skod
二、被检举人ID:goetze
三、违反板规:
第一章 总则
1.本板接受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之法律,教育部学术网络公约,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规管辖
第二章 文章分类
1.本板发文请遵守本版主旨、标题分类与分类格式,违者删除
2.本版为政治黑特板,主旨在于讨论政治/民生/社会现状等相关议题
7.政黑版严禁于版面上发文讨论它板板务或攻击它板与它板板友群体,违者删除
10.广告/色情血腥/恶意使人惊吓整人/病毒/窃取个资等内容或连结,
禁止发/推文于本板,违者文章退文删除,推文删除
13.将它板特定对象之纠纷/事物/资料带入政黑发文/推文者,经板主判定,违者水桶7天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1.本版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a.PTT使用者,如ID/暱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b.使用图片/连结等形式,可连结特定对象
e.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1R7Fk1GJ
壹、该文与政治黑特板主旨无实际关系,且涉及站务部、法务部、帐号部之综合事务,
更将SYSOP板特定会员之纠纷/事物/资料拿来政黑板扰乱秩序。
贰、该文明确提及“政检1966篇”并有板友追加其原始来源网址连结,
其中泄漏PTT停权但帐号仍存会员之姓名个资,
严重违反板规所受上位管辖之中华民国个人资料保护法,
以及PTT站规使用者条款和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中相关隐私权保护政策条例,
AskWhat板主早于本板 #1OEQc_cw(HateP_Picket) 已有详尽论证。
板主群应立即启动紧急处分权删除亦本属无关板旨且他板人物事务之侵权文章,
或预先屏蔽系争犯法违规推文以保障会员人权法益。
参、该文说“搜寻标题有在台东的某位慈善家的名字后就可以判断”且
→ goetze: 政检1966篇有大致说明 06/10 18:35
推 joe10337: 我刚刚搜寻了陈树菊 06/10 20:09
→ goetze: 那楼上知道了吗? 06/10 20:48
→ goetze: 我是说joe10337 06/10 20:49
推 kolsir: 偶猪到了喔 06/10 20:53
推 joe10337: 很明显啊 以后绕着走 06/10 21:13
推 lovebxcx: 如果是Skod ,我看他已经出现很久了耶 06/10 21:59
推 james114: 好酷喔,职业讼棍吗 06/11 06:31
又如下相同特定Skod之文章推文佐证
#1R6eqpmV (HatePolitics)
→ goetze: 充满芬芳灵气的个体文 06/09 09:13
#1R6hL1Wa
→ goetze: 满满的芬芳灵气的个体文 06/09 14:39
→ goetze: 大家小心呐 06/09 14:40
#1R6-q1uG
→ goetze: 注意呀各位,充满芬芳灵气的个体出现了 06/10 08:30
#1R6_vyCH
→ goetze: 注意呀各位,充满芬芳灵气的个体出现了 06/10 08:29
#1R7HI5vA
→ goetze: 本篇充满芬芳的灵气 06/10 20:56
→ goetze: 小心钓鱼啊各位 06/10 21:06
#1R7MF-To
→ goetze: 小心钓鱼 06/11 07:00
→ goetze: 注意本版80031篇 06/11 07:00
→ goetze: 小心钓鱼呀各位,80031篇去看看 06/11 11:51
#1R7czbYv
→ goetze: 小心钓鱼呀各位 06/11 21:58
#1R7fCvFT
→ goetze: 小心钓鱼呀各位 06/11 23:26
符合“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讼棍:挑唆讼事,从中取利的人。
钓鱼:网络用语,即讼棍挑唆讼事,意图从中取利。
法律:新闻“女模骂讼棍,摄影师提告获赔5万”。
肆、综上脉络,被检举人明显在该文影射本人是钓鱼讼棍,并有板友知晓认同,
攻击而侵犯本人帐号网络人格名誉权,亦侵害PTT某特定会员个资隐私权,
且无关板旨加上他板人事物乱入之文,势必造成板友间不必要的猜忌攻讦骚动,
不适时加以扼止,板上恐将又陷腥风血雨无宁日,
烦请板主秉公明快处置,删除系争文章(二-1,7,10),
并应水桶被检举人 7(二-13) + 35(三-1) = 42日,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