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1R7Fk1GJ goetze 政黑板规二1,7,10,13三1

楼主: Skod   2018-06-11 17:08:17
一、检举人ID:Skod
二、被检举人ID:goetze
三、违反板规:
第一章 总则
1.本板接受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之法律,教育部学术网络公约,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规管辖
第二章 文章分类
1.本板发文请遵守本版主旨、标题分类与分类格式,违者删除
2.本版为政治黑特板,主旨在于讨论政治/民生/社会现状等相关议题
7.政黑版严禁于版面上发文讨论它板板务或攻击它板与它板板友群体,违者删除
10.广告/色情血腥/恶意使人惊吓整人/病毒/窃取个资等内容或连结,
禁止发/推文于本板,违者文章退文删除,推文删除
13.将它板特定对象之纠纷/事物/资料带入政黑发文/推文者,经板主判定,违者水桶7天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1.本版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a.PTT使用者,如ID/暱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b.使用图片/连结等形式,可连结特定对象
e.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1R7Fk1GJ
壹、该文与政治黑特板主旨无实际关系,且涉及站务部、法务部、帐号部之综合事务,
  更将SYSOP板特定会员之纠纷/事物/资料拿来政黑板扰乱秩序。
贰、该文明确提及“政检1966篇”并有板友追加其原始来源网址连结,
  其中泄漏PTT停权但帐号仍存会员之姓名个资,
  严重违反板规所受上位管辖之中华民国个人资料保护法,
  以及PTT站规使用者条款和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中相关隐私权保护政策条例,
  AskWhat板主早于本板 #1OEQc_cw(HateP_Picket) 已有详尽论证。
  板主群应立即启动紧急处分权删除亦本属无关板旨且他板人物事务之侵权文章,
或预先屏蔽系争犯法违规推文以保障会员人权法益。
参、该文说“搜寻标题有在台东的某位慈善家的名字后就可以判断”且
→ goetze: 政检1966篇有大致说明 06/10 18:35
推 joe10337: 我刚刚搜寻了陈树菊 06/10 20:09
→ goetze: 那楼上知道了吗? 06/10 20:48
→ goetze: 我是说joe10337 06/10 20:49
推 kolsir: 偶猪到了喔 06/10 20:53
推 joe10337: 很明显啊 以后绕着走 06/10 21:13
推 lovebxcx: 如果是Skod ,我看他已经出现很久了耶 06/10 21:59
推 james114: 好酷喔,职业讼棍吗 06/11 06:31
又如下相同特定Skod之文章推文佐证
#1R6eqpmV (HatePolitics)
→ goetze: 充满芬芳灵气的个体文 06/09 09:13
#1R6hL1Wa
→ goetze: 满满的芬芳灵气的个体文 06/09 14:39
→ goetze: 大家小心呐 06/09 14:40
#1R6-q1uG
→ goetze: 注意呀各位,充满芬芳灵气的个体出现了 06/10 08:30
#1R6_vyCH
→ goetze: 注意呀各位,充满芬芳灵气的个体出现了 06/10 08:29
#1R7HI5vA
→ goetze: 本篇充满芬芳的灵气 06/10 20:56
→ goetze: 小心钓鱼啊各位 06/10 21:06
#1R7MF-To
→ goetze: 小心钓鱼 06/11 07:00
→ goetze: 注意本版80031篇 06/11 07:00
→ goetze: 小心钓鱼呀各位,80031篇去看看 06/11 11:51
#1R7czbYv
→ goetze: 小心钓鱼呀各位 06/11 21:58
#1R7fCvFT
→ goetze: 小心钓鱼呀各位 06/11 23:26
符合“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讼棍:挑唆讼事,从中取利的人。
钓鱼:网络用语,即讼棍挑唆讼事,意图从中取利。
法律:新闻“女模骂讼棍,摄影师提告获赔5万”。
肆、综上脉络,被检举人明显在该文影射本人是钓鱼讼棍,并有板友知晓认同,
攻击而侵犯本人帐号网络人格名誉权,亦侵害PTT某特定会员个资隐私权,
且无关板旨加上他板人事物乱入之文,势必造成板友间不必要的猜忌攻讦骚动,
不适时加以扼止,板上恐将又陷腥风血雨无宁日,
烦请板主秉公明快处置,删除系争文章(二-1,7,10),
并应水桶被检举人 7(二-13) + 35(三-1) = 42日,感谢。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8-06-11 23:28:00
噗!越来越露馅了想当初,芬灵体也是要求版主删除对他不利的文章现在还来~哈!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8-06-12 00:49:00
依据政检版规三-7规定,本案不受理。
楼主: Skod   2018-06-12 02:00:00
抱歉未注意,已修正,复请重启受理。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8-06-12 07:32:00
1."充满跟芳灵气的个体"攻击性在哪?2.我哪里使用了颂棍这两个字?3."小心钓鱼"有问题?我依据个人判断,提醒版友避免卷入司法,到底问题在哪里?
楼主: Skod   2018-06-12 15:36:00
芬芳灵气和钓鱼都连结到你所明示的那篇文章中的小芬和钓鱼文中也提到滥用诉讼 然后板友也推职业讼棍 客观佐证影射成功骂政客不骂板友 是最基本的政黑发文推文ABC 何必要你提醒
作者: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8-06-12 23:02:00
受理,goetze还有要补充说明的吗?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8-06-13 10:14:00
举出相关案例,告诉曾有人这样钓鱼,问题在哪?版友推职业颂棍又如何证明是受我影响?1.关于版规第一章所示,本人文章所述皆是本版事务错了,是第二章2-13是指它版特定对象,然本人所述为本版特定对象2."小心钓鱼"用词,显不符本版3-1语言攻击3."充满芬芳灵气的个体文",亦不符3-1所谓语言攻击4.版规2-1 2 7 10,从以前以来,讨论政黑内发生过的人事,皆为容许之事,政黑搜寻"风云人物,"即可知4.搜寻"小心钓鱼",可发现皆为警示用语,警方与内政部多次引用,如何谓之言语攻击?结论:我所述之人事物,皆与政黑有关,非它版广告色情之类版上以往对评论版内人之文章亦皆容许,无违反版规第二章的问题。本人用词,亦不符言语攻击之范围
楼主: Skod   2018-06-13 16:07:00
什么叫这样钓鱼?我贴的文章有逾越政黑板规吗?不然钓什么鱼吃素就别来肉舖 爱看又爱骂店家是残忍屠夫 那被告又要怪谁政黑本来就是开来干谯政治的 看到心爱政党政客被大黑特黑就受不了要去干板友本人 这种人政黑根本不欢迎 还做贼喊抓贼要讨论无关政治议题的板务 也是要来政检板 主板一律删除!感谢提醒!由于标记后不得修改文章,本人于此追加板规五-2:讨论版务需发表于政检版,如在政黑版发文讨论板务,违规者删除该风云人物讨论串系最新板主板规前事 法不溯及既往无庸考量况且果不其然 一讨论又带出一串诉讼纠纷 这是板主板友乐见吗就拿该风云讨论串纷争为例 如果A被B明显引导影射是地狱山猫然后每次A发文 B就去他文下推文说"夺命诈弹客" "小心炸鱼"这样A都不能认为B是在攻击他吗?板主都允许这种攻击手法吗?
作者: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8-06-19 11:26:00
本案意见回复在第2475篇(#1R8dmX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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