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检举相关规定

楼主: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7-07-31 18:14:05
本日检举案相关板规释疑
政检3-1
检举文8hr内限发表1篇,时间内超贴文章不受理并删除,且24hr内禁止检举
政检4-5
申诉案除相关人等(检举者/被检举者)外,非相关人等禁止发表,违者水桶7天并删除
当然,这一版本的板规,引起很大的争议,主笔者已经离职
我也因为思虑不周.监督不周郑重致歉,
目前新板主已经上任,欢迎各位就板规之修订提出意见
若您认为我们现任版主群都是独裁者,
我提供前一版,20160528的规定,可能大家接受度较高
前政检5-4
各类型文章,发表需间隔20分钟,一天最多五篇,违者水桶三个月。
前政检5-3
非原检举人与被检举人不可用任何方式回应检举文章,违反者水桶三个月。
请发文者斟酌
欲遵守.信赖哪一套板规的运作
我再进行受理.审议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7-07-31 18:18:00
个人希望回到5-4的3个月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7-07-31 18:18:00
别扯半天!超越法律.超越宪法!还玩的下去喔?!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07-31 18:19:00
我觉得可以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7-07-31 18:20:00
每次我出手,都问题连连...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7-07-31 18:24:00
不管板规版本如何 都公告多久了被检举才在大喊修板规?板主不按板规执行就等著吃小组警告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7-07-31 18:29:00
这个连小组长都有事的东西!小组长有监督立版规职责,这下小组长也很抖!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7-31 18:32:00
版主的执法/审理的问题之一是判决不用理由 没有理由 谁知道你是根据什么在判断是非对错身为版主 自己对争议版规没有见解 我也是服了你就明显贬抑词的意义而言 我今天指名道姓说某人版规见解肤浅 亦属所谓的语言攻击/谩骂 你们不去思考完整版规的意义只是对其中的一两个词汇做片断的解释 没有人是这样子解释法律的就因为版主不加思考只是按照肤浅的理解 才会在没有理贬抑的意义的情况下便将语言攻击/谩骂做理所当然的连结 诚然版规本身有问题 但版主对其理解的浅薄亦有问题
作者: boyo (脑科学先生)   2017-07-31 20:13:00
违宪违法 ptt早关了还会活30年? 就算违宪违法也自有教育部下条子 不然你自己去法院按铃就是规矩定了就照规矩走 每个水桶的都喊规矩不对 怎么修都不对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7-07-31 21:36:00
PTT违反宪法,宪法有什么作为??就算你违宪,还是没事别烦恼,看看反同婚违宪几年了?法院按铃控告,PTT站方和PTT法务群提倡都是??还有当初也是因为提倡之前,设立版主.小组长.群组长要不要通通废掉??反正大家都直接上法院按铃控告了,不用在有版规和管理人那么多了!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8-01 11:17:00
个人希望废除所有版规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7-08-02 01:21:00
关于贬抑词 我个人 讲了某位有分身 就被判了小黑屋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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