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人ID:
lapdswat456
二、被检举人ID:
allensua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五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2.检举板文章、推文内容、签名档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
词侮辱、威胁、谩骂、歧视、引战等,水桶三个月
3.非原检举人与被检举人不可用任何方式回应检举文章,违反者水桶三个月。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NrIcuTP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NrF5u-0 goetze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3587640.A.75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965 m 1 9/11 LAPDSWAT456 □ [检举] #1NrF5u-0 goetze 违反版规3-1
→ allensua: 玻璃心还玩什么网络?滚回家吃奶啦09/11 18:42
1. allensua 非原/被检举人
2. 推文明显对本人以"玻璃心""滚回家吃奶"等语公然侮辱
烦请版主处理
谢谢
这样叫公然污辱喔?那我再说一句:滚回家吃奶吧!你转行比较适合,在美国你一定很抢手XDDDDDDDDD话说回来你检举我这推文好像也没意义,这里是检举政黑不当发言才会在政黑被桶吧?在政检板被桶我也不痛不痒啊
作者:
kim (@@@@@@@)
2016-09-11 22:58:00受理 由于allensua已有看到本文章因此从第一次推文即视为已抗辩开始 明天22:21结束抗辩
我抗辩很简单,1.玻璃心并不是公然污辱,仅形容心理易受伤的词汇罢了,心理易受伤害什么时候变成贬意辞了???2.滚回家吃奶系指回家去找妈妈安慰吧,指的是如果这样就心理受伤那还不如回家(别上网),这又是什么公然污辱了?
作者:
kim (@@@@@@@)
2016-09-11 23:18:00基于一罪不两罚原则 另外allensua也被检举5-3 非当事人回应检举文 是否针对本条抗辩?
这点没什么好抗辩的,我确实没看清楚板规LAPD这小子当初也因为这样被桶,如果我没被桶对他不公平抗辩到此结束,板主请判,不必到明天22:21结束抗辩
作者:
kim (@@@@@@@)
2016-09-12 22:27:00本人判定犯板规 非当事人回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