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新版政黑版规七-1、八-8、八-10仍有争议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4-02 19:33:06
政黑版规 八-10
若版务处理上板主意见不同,严禁进行独断处理且其处理无效,待有共识后
才行处理。
政黑版规 八-8
所有判决/版规/争议判决为2位以上板主有共识下执行,若不足2位则依据先
前已定共识。
政黑版规 七-1
新修板规原则上由全体板主采取共识决通过。若单一板主对于新板规未能同
意,而未于修正案24小时内提出异议,则板规采取多数决通过。
******************************************************************
政黑版规八-10中提到的‘版务处理’,
有无包含 政黑版规八-8 的‘所有判决’?
有无包含 政黑版规七-1 的‘修改版规’?
若有二位以上版主有共识去执行“所有判决”时,
另一位版主能用 政黑版规八-10 来认定该判决处理无效吗?
若单一版主未于版规修正案24小时内提出异议时,
该单一版主能用 政黑版规八-10 来认定该新修版规采取多数决通过无效吗?
这三条版规是有bug,还是只是语病,没事就没事,但当有争议时,以哪一条版规为准?
而且这争议还真曾在小组内发生过,新任版主上台,只修改版规七-1,恐怕
将来争议仍会重复发生。
建议:
无论是板务处理、修改版规....版主群可以采共识决,
但如果版主群无法有共识,又想避免版务卡住,可由版友公投来决定。
例如:
政黑版规七-1改成如下: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6-04-02 23:34:00
3-1的判断标准为何?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6-04-03 08:03:00
矮油,就是要弄瑕疵板规,出了是才好找出路解释啦XD都自己人了,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4-03 12:02:00
这点我们会再讨论 感谢您的建议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6-04-03 13:22:00
7-1部分没意见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4-03 17:23:00
哎呀 地缚灵又出现了 7月还早吧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4-03 21:31:00
感谢您的建议,让版规能更臻完善。谢谢~
作者: jimmyliu1217 (鱼先生)   2016-04-08 17:50:00
垃圾人渣终于滚蛋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4-09 13:34:00
哎呀~嘴臭的垃圾吃屎蛆出现啦
作者: jimmyliu1217 (鱼先生)   2016-04-09 20:28:00
真不愧是狗娘干出来的垃圾 哈哈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