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多篇 cs2260cs 违反板规2-18

楼主: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5-12-30 19:07:42
一、检举人ID:sincere77
二、被检举人ID:cs2260cs
三、违反板规:
第二章 文章分类
18.禁止推文以同内容连结、过多符号(超过50%)或明显贬抑词语(依3/4章定义),一天内
3次以上相同行为视为洗板,违者水桶7天(同时违反复数板规,以较重罚则板规主)
四、具体证据:
→ cs2260cs: http://i.imgur.com/fV9tnAy.jpg
被检举人于多篇文章发表上开推文,文章代码如下:
#1MWwS3J8 #1MWwcRDF #1MWwf1GB #1MWwlInD
等等不逐一列举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4 21:21:00
判决:水桶7天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4-01-04 21:25:00
这好奇怪,根本不给人申诉时间还可以判决。当事人提出质疑了也未修正,这不是侵害了正当防卫的权力?最后代理小组长不是解释版主自行订定的版务,若无其他版主追认自始无效?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4 21:39:00
他31号不是还有讲话了嘛? 我时间出错他抗辩我一样会接可是31也什么都没讲阿… 我都拖到这时间才盼了“其他板主追认” 推 chataulait: 附议 我想c也是板主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4-01-04 21:47:00
1,那为何版规中公布的新版规要全体全体版主达成共识?2.当事人都质疑时间有误了,看来再怎么抗辩都超过时间于是放弃,若你在被质疑后有回复并重新公布抗辩时间,是否较周延?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4 22:26:00
你是cs? 你怎么知道他是这样放弃?另外~cs还是可以透过申诉重新抗辩一次 就程序上来讲并未此定案 我想你替他担心太多了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0:44:00
既然H版主也知道小组长判定新版规无效了(版主也在版规标题上注明无效),为何还要引用,等人申诉再改判?检举版主无视小组长公告是‘任何人’都可以检举....最轻罚则就是警告....实在搞不懂明知版规无效,还要判决等人申诉的逻辑在哪....?政黑版规七-10,所有判决为2位以上板主有共识下执行....死鱼版主没有附议这新版规,这判决肯定没有他的共识,所以,这判决只有H版主跟C版主的共识,换言之,这次违反小组长的公告,除了H版主,C版主也有份?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14:00
标注无效不是我干得… 天知道是谁改得= =?我也是你讲了我才知道囧小组长的公告我有看 但他只说有其他板主附议就可@@而且判决是不受理 反正我就是先把案子结清无论翻案与否 都有申诉可以使用另外2-18是死鱼认同的板规 证据也都躺在隐版中至于我是觉得你们不需要去臆测没有证据的东西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猫)   2014-01-05 01:18:00
小组长说的是要有其他板主附议,没说全部板主吧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31:00
你们自己订的版规看清楚,是全部还是部份,两位版主搞不清楚吗? 还需要小组长做更精确的解释吗?执行版务,就是要开大门走大路,走旁门走道,玩文字游戏,只是降低格调而已....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33:00
可纪录的方式 证据都在隐版 至于死鱼为什么翻案这就是我们两人不解的地方 板主争议给上级处理既然上级都不受理了 我也就先按照新版规处理目前上级 1.不受理 2.有其他板主附议可 所以也就这样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36:00
小组长的重点应该是新版规‘自始无效’,不是他不受理,就是他承认新版规有效....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37:00
你又不是小组长… 你又知道他是这样讲?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38:00
要本人去检举吗?可以试试政黑版规六-1那么清楚,且白纸黑字写“全体版主”.....全体版主不包含死鱼版主吗?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39:00
可纪录方式 不仅只限于 推文附议 之前小组争议时我有说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41:00
的确,可记录的方式,死鱼版主已明确在版务表达不附议新版规。修正"版务"改为"组务"。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43:00
你可以看看他不附议的原因为何 问题点并不在2-18他不附议的是其他板规 2-18这边板主群已有共识而且他的明确 连纪录都没有 根本只是一封站内信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猫)   2014-01-05 01:45:00
死鱼从未对我明确表达他不附议新版规,一直到12/28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45:00
隐版他讨论完有共识的地方 剩下就没发言了= =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46:00
我也是他上小组… 才发现原来只有我知道这封信…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猫)   2014-01-05 01:46:00
不过,由于死鱼在组务提出检举,我们也就暂时都不用新板规,一直到小组长判决为止我们两个都很清楚政黑板规6-1,只是小组长的判决我们解读为没有春天喵以外的板主附议才无效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50:00
所以你们要依据小组长的判决修改政黑版规六-1,只要有版主附议即可,不须全体版主?现行政黑版规六-1违反小组长公告?两位版主请再自己看一下政黑版规七-12...执行版务有争议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53:00
1.根据政黑6-1,已经在政黑隐版达成共识 合板规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53:00
时,要等有共识才能执行......新版规修订算执行版务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54:00
2.根据小组长判决,不受理 合判决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55:00
H版主一下说有共识,一下子说只要有版主追认就好....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56:00
3.政黑7-12 我没有独断 这2-18有共识的呀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56:00
到底你想说什么?跟C版主的口供要不要对一下?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57:00
死鱼版主没说附不附议版规二-18,他是说整个新版规他都不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57:00
阿~追认是小组长讲的 c跟我的意思都一样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1:58:00
附议.....整部新版规都无效....就是用旧版规.....旧版规有没有二-18?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58:00
你又不是死鱼= =|| 要不然你请他跳出来反对这判决吧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猫)   2014-01-05 01:59:00
我有点不明白,我和春天喵说的事情经过哪里不同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1:59:00
先是simon再来是你 怎么都习惯帮他人猜内心话…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2:01:00
本人提死鱼版主不附议新版规,可是依据他在组务的检举案与所提附件,以及贵版版规....哪里是依据心里话?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2:03:00
阿就先有共识才公告 他反对又不是在隐板谈又是突然翻案~ 所以才到小组那边请示仲裁阿小组长不受理 那就是走下去囉老话一句 你请死鱼在这篇提出异议 那判决就会无效了至少“异议” 这话是他亲口推 而非你臆测在塞到他嘴里若按照板规 能改变判决的 只有cs跟鱼用你的建议来改 才真的是犯了板规了…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02:08:00
不在“隐版”反对,就不算反对?政检版规二-11,版主自己看一下,版规有争议,应该朝被检举人做有利的判决。(说错,应为政检版规三-11)新版政黑版规有没有效力....三位版主不应该重新做出更无争议的确认、附议,来达成共识通过吗?三位版主一起来附议新版规有困难吗?还是三位版主对新版规仍无共识,现在打算用"搁ㄟ"、乌鲁木齐、随便乱弄,假装新版规有效吗?简单一句话....新版规若如hw102050、chataulait所言,全体有共识的话,请死鱼版主在新版规附议确认....不要连改个新版规都要偷偷摸摸、玩文字游戏......现在证明新版规有没有效力,居然不是三位版主来证明,而是本案被检举人用申诉来证明....这逻辑实属无厘头....前版主都还没这么搞过....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08:10:00
嗯?我不是说新板规有效嘛?你怎么一直把我们没说过的话往别人嘴里塞...还有3-11不是那样用的... 乱引用耶= =老话 死鱼不认同死鱼来讲 c要抗辩来申诉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1-05 08:19:00
新板规根本没有效力 我不同意 置底也没有用原版规已明确写明 全体 板主 同意板规才有效"全体"两个字 已经非常明确 还是需要翻译?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体健康)   2014-01-05 09:01:00
看到死鱼这样真让人讨厌 不过没关系116快到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1-05 10:20:00
所以死鱼你是否反对此判决案 你说“反对” 我就解捅了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21:14:00
死鱼版主已经明确说他不同意新版规,依据政黑版规六-1,新版规就是没有效力。所以,死鱼版主的重点在于他同不同意新版规就可以了....至于本案,是H版主判决的,引用没有效力的版规来做判决,该不该改判,是H版主自己的事情,因为本案不是死鱼版主判的,也不是被检举人(被水桶人),要不要表达“反对”本案,不是死鱼版主的重点。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4-01-05 21:22:00
版规写这么明确版主自己违反;申诉时间有误被质疑后未修正迳行判决。不建立规范屡屡钻文字漏洞,嘴脸太难看。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05 21:23:00
而H版主的重点在于知不知道新版规是没有效力的?本案是依没有效力的版规来判决的?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1-06 09:56:00
用不存在的版规 判决 属于重大违规 怎么可以拿没效力的规定乱水桶人?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4-01-06 22:28:00
依版规确实死鱼有理...但.我也想问死鱼一个问题死鱼你真的喜欢看到某C版友天天这样谩骂?乱PO贴图?不过.比起以前的某S, 此案回规版规处理,大概就是最好的理性行为,以前S 干脆直接修一个帝王条款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体健康)   2014-01-06 23:45:00
死鱼现在很焦虑啦 但是快了 116快到了 撑住~~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4-01-07 21:14:00
所以这篇判决照旧吗?
作者: mhlee (yuki forever)   2014-01-09 09:41:00
是说这条新版规死鱼版主是有什么理由不同意阿不附议也不早说 = =+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4-01-09 18:07:00
既然该板规自始无效,这次就是冤假错判了,板主群应该要向当事人道歉为宜。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4-01-10 00:56:00
就算板规有问题 但这很明显就是辱骂人 还要去道歉?哈哈这水准真高~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10 03:07:00
道歉不关有没有辱骂人,而是没有依照版规浸版友水桶....你接受版主可以不用版规就能浸版友水桶吗?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4-01-10 12:01:00
A大讲的没问题 只是搞到要跟四处谩骂的人道歉真的满好笑的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4-01-10 12:24:00
板务执行有错,道歉应该是最低的代价吧?而且这出闹剧本来就是板主群搞出来的。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1-15 00:42:00
To andy02:版主群不认为这叫做四处谩骂,叫做洗版....且这洗版的规定还没通过,就拿来处罚人......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5-12-30 20:45:00
1221版的版规未经全体版主附议,应属无效要按前一版的版规裁决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12-30 22:05:00
=====请cs2260cs进行推文抗辩举证==========抗辩截至时间为20151230_2200====※请抗辩者针对违规项目进行解释/抗辩,以利板主审判※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5-12-31 22:06:00
对了,版主抗辩时间打错了喔应该是31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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