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前政黑板规第四章”有关个资保护的规定

楼主: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7-01 21:21:26
※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对于“前政黑板规第四章”有关个资保护的版规规定
: 还想说怎么最近有人在讨论某版友的名字会没事,仔细一看,
: 原来第四章不见了,原因是‘14.增4章规定:删除原有第四章
: 规定因牴触站规,增漫骂规定’,哪里与站规牴触?
: 会牴触到整个第四章都删掉?这是什么情况?
: 建议:可不可以请版主订个版规,来保护版友的个资?
先回答一下目前板面对于个资的处理
基本上你可以用板规2-14检举
而个资的判断是根据 #11PhstD5 (PttLaw)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
(二)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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