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1KkuYrjr askemm 违反3-2-e

楼主: ljxc (圣‧肥宅)   2015-01-18 20:39:52
一、检举人ID:ljxc
二、被检举人ID:askemm
三、违反板规:
第三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2.发表文章或推文内容禁止事项。
e.以任何型式攻击本板与全体板友、点名本板针对板内任何板友集合的引战或攻击
行为、点名政黑板讨论看板之既存现象(例如非回应引用文章时讨论看板出现的
文章标题或内文、或非同讨论串回应论点情况下讨论板友所持之意见)或未来走
向(例如提出政黑板应行使的政治行为)、未明确指称对象之引战或攻击行为(
引战或攻击行为后才补充指称对象亦会处以警告以上处份)。违反者处以水桶
15~180天。
增列禁止讨论政黑板既存现象与未来走向 政黑板之主题应为政治相关人事物
而不是政黑板以及政黑板友
另外增列禁止发文或推文为有指称对象之引战或攻击行为 因政黑板之文章与推文的
阅读群众即为政黑板友 未指称对象之行为视为针对政黑板不特定板友 故禁止之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KkuYrjr (HatePolitics) [ptt.cc] Fw: [讨论] 监察院举出的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21576373.A.B75.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推 askemm: 是真相也能XD,各位下空的真是令人喜感。 01/18 20:29
^^^^^^^^^^^^^^^^^^^^^^^
未指称对象之引战行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1-29 00:14:00
askemm警告1次查askemm于#1Kh-Tzqb (HateP_Picket)已有警告1次 转成水桶10日合并#1KkrGVfR (HateP_Picket)执行水桶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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