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可否请板主将前科加重处罚规则写入板规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12-11 20:38:05
setzer版主最大的问题,除了标准不一、处罚不符比例原则外,
就是中文能力有问题,因为板规已经够清楚了。
依据政黑板规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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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身攻击行为规范
1.禁止以任何形式(包含谐音、译音)于发文、推文、暱称、签名档攻击板友或引战。
 攻击板友系指客观上可知系指何一ID者(如回文引言所指向ID、推文时间点前未有
其它ID可指向发文者)。以刑法上亦构成公然侮辱、诽谤或侵害隐私之方式为认定。
违反者水桶10~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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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违反板规四-1,处罚就是水桶10~360天。
那可以罚永久水桶、3600天、还是只超过一天,就361天吗?当然不行....
换句话说,可以罚9天吗?8天吗?也不行........
要不就没有违反这条四-1,否则一违反,刑期就是10到360天,
不能超过360天,也不能少于10天。
怎么可能有“警告”这处罚?
会有这样的处罚出现,只有两个原因:
一是版主不依照板规处罚,纵放违规者;
二是版主中文理解能力不足,不晓得自己写的板规“违反者水桶10~360天”
是什么意思。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1 20:40:00
警告等级的处份是本人上任之前就存在针对微罪的判决 这与板规的水桶下限天数无关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12-11 20:42:00
所以板规的白纸黑字是开玩笑的?版主的潜规则才是真的?
作者: r13974682 (UU)   2014-12-11 20:42:00
所谓的微罪是板主自己判定? 嗯...? 立场会不会有影响啊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12-11 20:43:00
依照这条板规四-1,违反这条板规,最轻最微的罪,就是10天,没有9天以下。版主懂这中文吗?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1 20:44:00
像#1K54uvUm (HateP_Picket)这条 3-2-e 应该是15天起跳结果我一样是判AskWhat警告 嗯~ 要说这是因为立场轻判吗?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12-11 20:46:00
第一,本人该判例为无罪.....即便是警告,亦是超过;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1 20:47:00
没关系 #1JhaS-qR (HateP_Picket) 一样的3-2-e情况要说这是本人因为立场轻放阁下两次吗?
作者: r13974682 (UU)   2014-12-11 20:49:00
微罪相关的条文在哪? 警告两次的条文在哪?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12-11 20:49:00
说到那判例,本人就更干,忘记是没时间,还是没看到,那也被判警告,版主似乎以为那判例本人被判警告,本人会服吗?不过说那么多,也只是证明版主不依板规判罚,不能证明什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1 20:51:00
#1Hk0msiq (HatePolitics) 警告处置的公告在这边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12-11 20:52:00
么,也为啥小组长常常要版主白纸黑字写板规,依板规判决这规定只是在说明“轻罪”的使用者的前科累计方式。并不是在说违反板规四-1者处以水桶10~360天时,可以从警告起跳。而违反板规四-1,再轻的处罚从来没有写过可以低于10天,或超过360天。版主居然拿这规定来告诉我们,这就是他判决违反板规四-1可以判“警告”的依据?版主!!你的中文真是这样理解?!若以S的判例来谈,跟本不会用到这规则,因为违反板规四-1,再轻、再微、最小的程度,起跳就是10天,没有什么警告的处罚。用这“警告”的前科计算规定,来证明板规四-1可以判“警告”,不但牛头不对马嘴,这中文理解更是笑话。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1 21:39:00
已中离到政黑崩溃了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4-12-11 22:37:00
原来版主也有今天.....
作者: yisdl   2014-12-11 22:39:00
要看你的身份 自己人就从警告开始囉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4-12-11 22:44:00
这种情形我以为大家早就都习惯了.习惯他的标准自能成为高级酸民只是这次那个用词一禁..某S还会来吗..(笑)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1 22:57:00
会开创更多酸反对者的词,然后用版规包装护航的,别傻了~
作者: yisdl   2014-12-11 23:03:00
这个版主就是挑衅你完后 在自己划线 找版规整你
作者: r13974682 (UU)   2014-12-11 23:25:00
引战不犯法 重点是让你被引战后...^^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4-12-11 23:26:00
我都真有点不懂 干麻坚持在政黑发言给人抓把柄一堆案例和申诉都处理不完了 反正他好像乐在其中
作者: kazafso (HENRY)   2014-12-12 07:12:00
为何版主不能发言 变相限制他人自由而且版主不分蓝绿都有给警告或水桶就算立场相同的版友。犯规也是照桶就算是一堆嘴臭爱点名版主酸的也有给警告说白了,你们就是要斗版主下台 把八卦那套拿来你们被判警告的敢摸良心说自己没违规吗?只想照你们自己的标准走而已那个某y很爱引战版友啊 爱讲挑衅的话版规本来就在 还能画啥线你们就是想尽办法要让版主闭嘴都已经用最低刑期还说嘴跟你讲啦 真有立场就会因人设刑期了不会给你警告的机会跟最低刑期啦
作者: PerfectBlue (パーフェクトブルー)   2014-12-12 09:26:00
奇怪了 当年ASK1234主张应该对违反版规者从轻从宽怎么换了个WHAT就又换了个脑袋 虽然背后是不是同一人大家心知肚明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2 09:28:00
#1GoJXqk5 (HatePolitics) 之前的板规就有写明有关警告的判决 我也是延用而已 这部份并没有消失如果给警告就叫[自己人] 那像本篇推文提过的判例AskWhat也是[自己人]吗? 看到无端的指控真的只有好笑而已
作者: yisdl   2014-12-12 14:31:00
挑衅和发言就是有人不懂..(菸)(茶)XD像那个k先生 就是发现版主是自已人 只要批评=斗版主下台只要批评版主干的事情不光明 就马上变成亲卫队说斗版主想尽办法忽略这个版主挑衅 在变动红线恶搞的事实目的就是不能让自己立场相同的人被骂到 不然就是斗下台然后这边的版规修正 也是全部依照深蓝版友的建议走其他颜色不同的人建议 一律不于采纳人家把事实讲出来 就马上联想到斗版主 你是在讲事情还是只是单纯来助阵的另外,如果版主自己不挑衅 那别人就不会挑衅他事实上是这位版主是当先锋带头挑衅 然后拿板规整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2 15:18:00
这次支持者代称的投票起源是TrenchCoat板友的文章获得许多回想 要说T板友是深蓝? 我真的会笑响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2 16:19:00
败选后你才在接受这种想法,要是KMT大胜的话?呵呵,好假
作者: gotohikaru (又没差...)   2014-12-12 17:49:00
投票结果就是支持保留的更多 只是被你用手段分散票源大家早就在笑了 笑你们不知反省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2 21:00:00
有些人可能一直误以为我很不想用吱吱这种词来做政黑性的嘲讽 真是太有趣了如果要我投票 我也会投维持现状 因为这样真的很方便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2 21:38:00
喔是喔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12-12 22:46:00
当初说政黑歧视绿民,结果现在要一视同等全部拔掉用语时怎么开始帮歧视字眼辩护啦?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2 23:19:00
大败之后就良心发现啦?(茶)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3 00:07:00
所以不是拿掉吱蛆字眼不好 而是[现在]拿掉吱蛆字眼不好 是不是这样啊? 呵呵~难怪讲到这个议题到现在只会一直扯板主怎样 要维持现状的讲不出个什么好理由来
作者: HarunaLuna (春奈るな)   2014-12-13 00:30:00
我承认“现在”拿掉不是一个好时机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3 10:04:00
不用在那扯别的,之前酸人酸的很爽,现在一被酸就要改版规,真的当你个版?然后是不是某年KMT大胜,又要改回来呢?是谁说不出理由,还在拿别人的文当挡箭牌呢呵呵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3 10:19:00
如果日后有人提议想改回来 一样是投票表决啊很害怕投票吗? 呵呵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3 10:22:00
呵,投票有什么好怕的,就某人爱用选项1,2分掉3的票这种小手段啊,以为别人都看不出来吗?反正个版你爱改就改吧,我们继续看笑话而已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3 11:15:00
如果真的是抱看笑话的心态 应该不会一路跳脚 连无关的板务建议文都要跳一次给人看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4-12-13 14:35:00
哈哈哈哈哈(茶)不愧是政黑马英九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3 15:24:00
therock0809 违反政检板规6-2 水桶10日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2-13 16:07:00
这又那算政治黑特阿= = 怪怪~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3 16:14:00
以马英九当形容词 不论意涵为何 属政治黑特要讨论板务就好好讨论 别搬一堆不需要的政治辞句进来
作者: HarunaLuna (春奈るな)   2014-12-13 16:26:00
板主自己也不想拿掉这类字眼,别再用平行世界观点去看政黑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2-13 16:29:00
所以现在只有禁止公告的那两个字对吧?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剑)   2014-12-13 16:52:00
还有代称也是禁止的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4-12-13 17:46:00
看见版主一面呛人. 一面执法 (摊手) 摸摸良心这真的适当吗?反正讲也无用. 就看戏吧执法者的超然. 在这里似乎有检讨的余地
作者: yisdl   2014-12-13 22:11:00
版主又示范了一次 挑衅他人 抓理由搞你的范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2-13 23:09:00
呛人不犯版规啊 呵呵呵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14 00:47:00
针对支持者 使用非人的代称是一定不行的如果犯了板规 就执行 这很简单的 别踩线不就没事了吗
作者: kazafso (HENRY)   2014-12-14 18:44:00
明明是某人自己挑衅的还怪别人抹黑他人被版规制裁刚好而已言论自由不包含可以栽赃抹黑从头到尾都是某些人爱战版友 被桶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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