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拿你半罩安全帽是我不对,但是我4小时后放回去了,监视器有拍到,隔天你也取回了,你要告没问题,我也打电话传短信好好的跟你道歉了,你也答应$500和解,结果隔天突然不读不回,打过去给我靠腰说$500太少,又死不讲要多少,我就跟你说事前和解可能可以简化流程,你在那边一直跳针说害你之后要跑一趟地检署浪费时间,然后我开到$2000让你爽赚你也不要,你妈的你帽子也没掉,就算让你买顶新的也绰绰有余吧!他妈的死不和解什么意思?到底是谁在浪费时间!就这么小的事!!!
警察还跟我说你明明隔天就拿回帽子了,还自己去附近商家到处调阅监视器,做成一份报告给警察,做这种事干你是多闲?还说这些时间成本我要赔?赔你老母!神经病!
凭良心说要是我是你根本不想浪费时间在一个价值500块的东西上,我实在想不透有什么理由开庭前死不和解,操!
难道我即使真心忏悔及道歉,有诚意赔偿,检察官也会因为神经病原告不和解而增加刑责吗?这样也太不合理了吧!
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