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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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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板ψ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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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板(Hate板)为提供使用者发泄心情用,使用者发表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并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规定及站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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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文章规范
第一条 无关板旨 (删文处理)
无恨意、恨意薄弱或不适于黑特发表或者是有更适合该文之讨论区之文
章。
※恨意薄弱或不适于黑特发表或者有更适合该文之讨论区范例:
一、纯粹以政治人物、政党为黑特对象之文章。(情节轻微可不删文)
二、假黑特真汪踢(征友)文。
三、借题闲聊且有恨意之内容占全文比例过少。
四、全文多半抄歌词、有恨意之内容占全篇文章内容比例过少。
第二条 争议文 (水桶一个月)
攻击他人(须当事人检举)、性骚扰他人、发表引战之文章(包含吵架
),致有触犯中华民国法律之虞。
第三条 文章行数与字数、与所用之文字 (删文处理)
(一)字数未满十五字、难以辨识内容之文章(过多注音文、火星文等
)。
(二)本版所用之语言限于中文,英文与其他语言恕不计入字数。
(三)倘文章内容过于贫乏者,重复之文字将只以一个字计算。
(四)注音文只能作为状声词,且不计入字数。
第四条 洗板 (删文处理)
半小时内发表五篇以上(含五篇)文章。
第五条 窜改他人推文 (水桶三日)
未经他人同意窜改他人推文,经当事人检举。
※删除推文不视为窜改。
第六条 个人或商家资料 (水桶一个月)
散布个人资料(含脸书、手机号码等)或商家之讯息如地址、店名等文章
,致有触犯中华民国法律之虞者。
第七条 签名档规范
签名档视为内文的一部分,适用上述板规。
※不计入字数与行数。
第八条 境外IP(删文处理)
使用境外IP发文者,删文处理。
贰、推文规范
第一条 恶意嘘、推文 (水桶三日)
多次无意义(或恶意)推/嘘文/→,妨碍阅读之使用者。
第二条 争议推文 (水桶一个月)
攻击他人(须当事人检举)、性骚扰他人、引战者(包含吵架),致有
触犯中华民国法律之虞。
第三条 个人或商家资料 (水桶一个月)
散布个人资料(含脸书、手机号码等)或商家之讯息如地址、店名等文章
,致有触犯中华民国法律之虞者。
参、其他规定
第一条 闹板 (发文者退文及水桶一个月以上/推文者水桶一个月以上,最多二
十年)
01.发表商业广告文者。
02.张贴十八禁、恐怖连结等。
03.任意使用记名公投及活动联署选项。
04.使用公告或类似字样的标题(例如:么告)及回应公告。
05.标题或内文愚弄板众者 (例如:(本文已被删除) [tigotigo])
06.本板不会举办任何官方网聚,冒本板名义在本板举办官方网聚遭
查获者,以闹板论。
07.以本板名义举办废文比赛。
08.公开明示约炮、征友者。
09.公开明示欲求水桶、劣退而故意违反板规者。
10.使用境外IP违反板规者。
11.故意使用与他人相似之ID,违反规定、自我贬低或为其他有损本人
名誉之事(EX:散播谣言),而有触犯法规之虞者。
12.其他违反板规遭删文处理达五次(含)以上,情节重大者。
13.以上为例示规定,如有特殊事件,板主得公告后迳行以闹板主处理
。
第二条 著作权 (水桶一个月)
未经他人同意转载他人之文章。
第三条 累犯
以上板规,如为累犯者,水桶加倍处理。第一次两倍,第二次四倍,
以此类推。
第四条 突发事件
如板上板规未尽之处,板主得先行特别处置,以维持板上秩序。
第五条 检举文章之处理
违反板规应水桶三日者,如自发文之日起算至检举之日止超过十天者,
版主得迳行删文处理,不另为水桶处置。
第六条 分身条款
2016/1/1以后因违反板规遭本板水桶处分者,水桶期间不得使用分身帐
号至本板发文或以推嘘文功能回应文章,如有违反者,水桶两倍,且自
新公告之日起算。
第七条 不受欢迎使用者条款
多次以分身帐号故意违反板规,挑衅使用者,造成板务秩序紊乱者,板
主经投票表决获多数同意者,得公告其为不受欢迎使用者,于一年内无
条件禁止使用者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看板。
※补充:删文与退文处理不另行公告。
水桶处理皆删除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