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司法一条虫与贪腐一条龙

楼主: a3653658 (李敖)   2016-10-01 17: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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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653658 (李敖)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司法一条虫与贪腐一条龙
时间: Sat Oct 1 17:18:14 2016
~~~司法一条虫与贪腐一条龙~~~
前面PO了首瞎歌~~~援交诈骗实录
顺手再写一篇法评文
过去我写过的司法评论文还少吗!?
只不过再补一枪而已
从司法被政治绑架到恐龙法官贪渎检查官
到最高的释宪
而不专业的立委们又立出可笑的恶法
这是司法一条虫啊!
从上崩坏到下!
咱们号称是民主法治的国家
我笑了!笑到跌倒在地!笑到槌地而泣!(这是笑到哭泣 也是哭笑不得的最高境地!)
我说啊~~~
民主是假的!法治也是假的!
就连狗官们常放的狗臭屁官话:"依法行政" 也是假的!
真实是违法乱政!
所以兆丰金控董事长可以任用一个超龄的不合资格的扁会计师张兆顺
原本无给职的全都因为位置不够分赃不均 所以改成有给职 通通给超高薪!
酬庸的月薪个个都是十几二三十万啊!甚至高达五六七十万的也有!
你叫领22K的人情何以堪!?
底下阶层的人辛苦卖命一年上下甚至两三年 才能赚到你们这些无耻政客一个月的薪水
位置还是不够? 他生出黑机关来 不当委员会 新南向办公室...
就连行政院发言人也要打破体制 增设副发言人 好一个无耻的徐国勇啊!
帮政院化妆这么轻松的工作 还需要代理人吗!?需要秘书!?需要轮班上阵!?薪水还这么高!?一个位置要了两份薪水!
反正都是花国家的钱咩 不痛不痒!
华航罢工通通给糖吃(最近听说跳票了!习以为常 诈骗政府咩) 收费员要五毛给一块
散财童子是你 要人家共体时艰的也是你
你百日换三辆顶级座车 你喝高级红酒 你吃法国大餐 你有御厨
你?个个吃香喝辣的 却要全民共体时艰!?
要砍军公教 要违背契约砍年金 钱不够用还要拿瘾君子开刀 一伸手一涨价就是前面八年的涨幅...
罄竹难书 气的我牙都歪掉了 不小心又离题了!
民主说穿了不过就是两个黑道帮派在火拼
绿色的天道盟与蓝色的四海帮
外加几个小帮派 在两大帮派缝隙间求生存
自从2000和2008
今年2016第三次的华山论"贱"~~~超贱杯公开赛~~~操!果然是贱到登峰造极 无耻到炉火纯青 小朋友不要学喔!人家叔叔可是都有练过的 脸皮比铜墙铁壁还要厚 比防弹玻璃还要坚固!
年初的华山论"贱" 武林盟主的宝座第三度易主
由天道盟胜出
天道盟宗旨是打着天道的旗帜打击天道 用转型正义包装的假面 却不是正义 其目的只是在铲除异己 这就是黑道!
所以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当个分舵舵主 只要他家世背景是帮派大老
不然立委小白兔只会读稿的吕孙伶 她是何德何能!?
一个刚毕业从没社会工作经验的小朋友 第一份工作竟然就是"立委" 当选原因只是因为她有个好爸爸
还有蔡易余又算哪根葱!?也是因为他有个耍宝谐星的爸爸 昔日的立院三宝蔡启芳
...族繁不及备载
选贤举能!?只是个神主牌 供俸著的花瓶 与事实完全相反的一句笑话
选举选的不是你的才德你的专业 选的是你的家世背景 你的金主金脉 你的厚颜无耻 你的诈骗术有多高超...
少数服从多数!?打群架啦 用拐子用大锁议会是鸡飞狗跳
多数尊重少数!?多数暴力啦! 用暴力强行闯关 通过恶法!
所以民主是假的!
至于法治!?
又是另一个天大的笑话了
新政府上台政院第一道命令就是对太阳花撤告
政治杀死了法治
只要你政治正确 只要你顶着台独旗帜
你杀人放火 你奸淫掳掠 你贪污腐化 通通都是对的!
自有帮派集团为你护航
所以阿扁贪腐无罪 要特赦!
所以袭胸之狼陈维廷差点就要去选立委了(绿色政党不明是非没有对错黑白颠倒咩)
只因社会舆论排山倒海才作罢
不然就很好笑了
国会殿堂当场变成国立顶级酒店 助理们全都是陪侍公主 录取条件就是先让陈小弟袭胸 胸型美弹Q可口不黏牙就会被录取囉
还有呢这两天小英给民进党员的公开信就说了:宪法是个羁绊!
连总统都视宪法为无物了! 法治还能苟活吗!?
于是乎总统黑手伸入司法干预个案:三审定谳的郭瑶琪 小英公然指称不公不平不舍!
这种小鬼还有脸说要司法改革!?请鬼拿药单! 他要的是改革成司法一条龙啦
立委修些恶法~~~像是顾立雄主导主审的不当党产条例
然后摇身一变变仲裁官~~~不当党产委员会主委
球员兼裁判啊!
顾立雄过往事蹟罄竹难书
帮贪腐扁辩论
还有个杀人犯杀人入监服刑出狱后再杀人 顾大律师依然帮他辩论再度不判死
所以呢 这连续杀人累犯关了再出来 如第三度再杀人 我说主审法官和顾立雄就是帮凶 他们间接杀人!
所以像小顾这种人 台大法律系毕业 知法玩法弄法于股掌间
最后修练成魔(咱们的政治被一大堆台大法律系这个罪恶训练所撒旦养成班出来的"法虫"给搞死了! 陈水扁陈致中马英九蔡英文顾立雄...全都是台大法律系毕业的)
主审不当条例 只字词组不让(果然是学法的!) 最后拿着他自己创造出来的尚方宝剑~~~违宪的不当党产条例
当起主委 对异己开铡 所向披靡 无人能挡
他说查封就查封 他要冻结就冻结 不用经过任何司法程序 因为顾立雄就是上帝!
最后呢!?
被追杀的人想声请释宪!?
哈!大法官都将是小英提名的自己人 此路也将堵死!
这就是司法一条龙!
最后特侦组也废了!
于是乎~~~
司法一条龙升级为大魔王:贪腐一条龙!
所以法治也是假的!
就这样~~~
民主与法治相继死于非命 接下来就是假民主与伪法治轮番啃食摧毁著台湾 最后就是台湾之死!国家之亡!
所以呢~~~
恶法亦法 也要守法!?
我呸!
前言过头了
我又离题了
以下才是本篇法评文的正文
或许有假道学的卫道人士会抨击我这是谬论文
但我自觉以下评论 义正辞严 慷慨激昂 无懈可击
评人所不敢评 论人所不敢论
打破大家人云亦云的旧思想
绞断大家行尸走肉的坏神经
~~~本文开始~~~嫖娼皆罚之我见
别自命清高 别道貌岸然 别当伪君子 假清高假道学
连食色性也你都没听过!?
民以食为天 饱暖思淫欲 => 这两句千古名言道出:性是人的第二需求!
这是人性!也是人道!
这就是大自然!
千百年来都是如此!
古今中外都有性产业
无性无以繁衍后代
为了繁衍后代 所以人性本色!
禁色!?那是违反自然!
最好你一辈子都不嘿咻
别以为法律都是对的!
其实这恶法也是为了选票与大多数人错误的观感
因为大多人都有另一半 这就是大票仓
所以牺牲了少数人 社会边缘人或单身汉的人道就不是人道!?
何况有另一半的都还会偷吃了
却禁止单身汉的淫欲!?
这本就是恶法!!
你有另一半"或许"无此烦恼(只是或许!因为需求大者欲求不满者也会找野食吃!)
单身汉情何以堪!?
不给他发泄要他去强奸路人吗!?
还是你愿意提供你的姊妹女儿义务给这些人吃饱!?
如果连人家花钱买东西吃 你都不耻!?
那就请你提供食物吧!性的食物!
天之骄子者请别说出"何不交女友"之类的话
这就跟古代晋惠帝说过"何不食肉糜"是一样的道理
不懂人间疾苦
宅男交得到就不会是宅男了
有的人就是天生拙于人情世故交际应酬
再者 你天生残疾 你外貌丑陋 你鬼神看了都会害怕者 你去交交看啊!?
交得到才有鬼!
这就是为何日本会有义务帮身障者解决生理问题的人性化服务的原因
天生残疾无法结交异性 外加手残 连DIY都困难
详见此文(附有影片 帮助身障者射精):
http://www.handjobtw.org/?p=244
这时请勿再提出狡辩说:交不到女友 那就自己DIY啊
你竟然毫无人性要人家一辈子望梅止渴!?吃素禁荤!
如果你一辈子都自己DIY 你办得到的话再说话!
连神职人员(神父法师和尚尼姑)都淫秽一片了
出世者况且如此 何况是入世的一般人!?
不信!?最神圣的梵谛冈不也常出这类乱子!?
历年来新闻一堆!
什么枢机主教 主教 都是屁!
一样有奸淫幼童者
诱奸童子童女搞同性恋的一大堆
只因大家都是人! 不是神 也不是圣!
所以才有假藉神明之名行淫欲之事者~~~
就是所谓的神棍(新闻也不少喔!)
所以请别再狭隘视野了!
别再以为多数人认为错的就真是错的!
其实错的是大多数的人们!
异类(少数族群)不代表错误!
将心比心吧~~~如果你恰巧是异类 人人喊打 你情何以堪!?
结论是啥!?
卖淫无罪! 嫖娼无罪!
有罪的是不人道该死的法律!
这法律隐含着"逼良为娼"
你禁止我买春
那就是要我去强奸路人囉!?
这意思就等同于
我买东西吃也犯法!?
那我抢东西来吃好了!
尤有甚者
这些社会边缘人和单身汉 半夜思淫欲
想找一夜情解馋
网络上 聊天室 交友APP ... 到处逛
却不小心又掉入另一个陷阱(又是另一个恶法)~~~儿少法!
经常性见到这类钓鱼
本已经济不宽裕的低下阶层者 再度中招
天价罚款 雪上加霜!
嫖娼皆罚 然后没金钱交易的一夜情虽然不罚 但是有儿少法等着你入瓮
扑天盖地地追杀!岂为人道!?岂有人性!?
偏偏食色性也
所以八大行业到处都是
那你还立恶法来堵他们干嘛!?
只是逼入地下化而已!
只是让不肖的警察检察官法官 有另一个可以索贿插干股赚外快的地方
这就是保护费 俗称的公关费!
以上~~~
我这是狡辩吗!?当然不是!
无人能提得出反驳的论点来!
除非你是同志!(更正:同志也有同志之爱 他们是社会更阴暗的一群人 更不被大家所接受的社会边缘人)
古代的柳下惠
传闻坐怀不乱
其实大家都误解了
他不是不好色!
只因为他是GAY!
古人不知所以
所以把他供奉起来 当成圣人看待
文末再度附上一些昔日写过的经典案例与讽刺诗文
只要评论到司法 我就会附上
经典案例:
1.黄瑞华法官的四大争议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17553
黄瑞华在判决书就瞎掰"抚摸胸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
当场就把猥亵罪给架空 给除罪化了
这是法官的自由心证凌驾于刑法之上的一个代表性案例!
2.“非故意喝醉”性侵逆转判无罪 法界譁然!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7/339763.htm
非故意喝醉 所以性侵无罪
这种判决告诉我们 喝醉万岁 喝醉无罪 喝醉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干啥都行!
因为谁会故意喝醉的!?
所以ㄚ~~~过失伤人和过失致死这法条也都该撤销了!
因为就不是故意的啊!不然怎叫"过失"!?
反正这该死的法官 他的认定就是:
非故意就是无罪! 不知者无罪! 我不知道砍他几刀他就会死掉 所以无罪!
这判例告诉了我们
什么是法官的自由心证!?
其实那就是法官的”主观”认定!
这位法官ㄚ~~~
我猜他的自由心证是:正常人不会强奸自己的老师 尤其又是个老妇
所以才这样判!
换句话说,如果他强奸的是少女或少妇就会判有罪了!?
这是什么想法什么逻辑ㄚ!?
同样的犯行 因被害对象而有区别!?
谁还敢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法官的天秤早已偏颇了!)
竟然依对象不同而做迥异的主观认定!
原来喝醉就有免罪令!?
那我心仪谁暗恋谁 我喝醉后去非礼她去强奸她 不再需要性幻想她了 直接跟她上床圆梦
事后再说:我不是故意喝醉的啊 所以无罪!
有案例可循唷!!
这是咱们恐龙法官唯一的贡献!
对淫魔来说 这可真是天大的福音啊!
3.https://tw.news.yahoo.com/中山站随机砍4人-郭彦君伤害罪判3年-092530573.html
杀人未遂这法条因为这件案例 也该废除了!
因为只要没死人 照这法官的主观解释就永远都会只是伤害罪!
郭男都说了“没人阻止会继续杀到全部的人都死光。”
这样还能叫无杀人犯意!?(法官好瞎的解释 但你又能如何!?睁眼说瞎话是上位者的权力!)
意思就是说真死了人才算有犯意囉!?
原来法官傻傻分不清楚 "犯意"和"犯行"!
随机杀人变成伤害罪!
讽刺诗文:
1.
法官真的是一个极"高尚"的职业!
位高权重责任轻
判生判死任我行
重责轻罚是你命
我行我素我看心情~~~
2.
法院如赌局
审判像博弈
下好手快离
翻盘就靠你
靠谁呢!?当然是~~~庄家!
咱们的法官
上法院就跟抽奖一样 全凭运气!
司法搞得跟赌场似的 判决如何就要看你的赌运了!
中奖的就高喊司法还我清白
杠龟的就哭喊著司法迫害司法不公
3.
贪官如窃贼 奸商像土匪
司法系青瞑 冤案一大堆
法官好慈悲 残杀免死罪
妖魔或鬼魅 通通可教诲
那A安呢生 你咧讲瞎毁
好人不长命 祸害活千岁
没有白与黑 没有错与对
没有是和非 判决靠搏杯
"可教化"这道免死金牌 万岁万岁万万岁!
4.给司法 给部分法官 给某些检察官的祭文
在我的心里
我为"它"们吊上一条白布
我为"它"们撒满一抔黄土
我为"它"们造起一座坟墓
我为"它"们吹奏一曲凄楚
我催送"它"们快点上路
愿"它"们一路上尽是凄凉 满怀悲苦
这是我下的诅咒与巫蛊
哀哉呜呼~~~
结论:
法律不是公平
法律也非正义
法律之前更非人人平等(想找案例"们" 请查找我过去的"司法黑暗系列讲座" 有无数精辟的论述)
法律不保护受害者无辜者
而是保护懂法者 玩法弄法者 会钻法律漏洞者 有钱买通关者...
喔~~~还有无数恐龙法官助纣为虐
所以请各位观众自求多福吧
千万千万别落入他们的魔掌中
温馨提醒您:
上法院前请先焚香膜拜 司法判决就跟抽奖一样 全凭运气
因为~~~
法院就像侏罗纪公园
小心恐龙就在你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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