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文
oooppp原经本板判决水桶三年,经上诉后撤销关于支持不受欢迎使用者之言论部分,
故不再视为累犯,改水桶一年。
二、组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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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S1m1rV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oooppp申诉案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66964993.A.D5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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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公告] oooppp申诉案
时间: Mon Jun 27 02:16:31 2016
判决
1.应撤销板规无规定之处份
2.个人主观判定部份,不受理
理由
1.Hate板规,未明文规定支持不受欢迎者要劣退,故版主的劣退是无依据的。
如板主觉得支持不受欢迎者要劣退,请列入板规
2.小组不介入板主个人判断分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