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家务事 本不应该放上台面
但是既然要我公开请朋友(以及外面任何一个人)公断,那我就顺应其意
我家和我阿姨家同住在一间房子中,因为我长时间不在,所以没有自己的房间
但是我有一张大概0.5坪大的桌子在客厅,旁边还有另外一张我阿姨那家在用的桌子
面积大概占用1.5坪
想问问各位,若是在半公开区域客厅(也就是无门可上锁的地方),
东西常常被移动,有些移到"消失"(我确定我阿姨她不是有意让我找不到,
只是为了方便使用而移动),
那为了提醒她不要移动而写:
"此桌物品之陈置,乃依照星辰时序而列,
切莫移取分毫,以应天地之数也"
大家看到这个会觉得"被污辱"吗?
起因是她移过我物品,然后我讲两三次还是被移,最后写这张纸条(当然写过之后就没
被移动)。今天对方说我是在污辱她,然后还要我问朋友或是"任何一个人"
是不是算一种污辱!
所以我只好请问各位!
ps. 她说是公共空间,我说是私人物品,移动前应该要告知
毕竟我没有占用谁的地方,就被说目无尊长
现在够热了还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