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台湾几乎每周都会有许多不当饲养的检举案件发生,被检举对象包含私人住家、宠
物店、观光农场、部落格FB、甚至网拍等。协会这几年来也发现许多检举人并不清楚有关
动物保护的检举制度与法规,因而发生了不少问题,而这些问题包含了检举人的举证、检
举效度、资讯正确率以及检举人自我保护等等,尤其是检举人自我保护这一项,通常各位
兔友在义愤填膺之下往往会一时不察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行为(尤其是网络行为),因此特
别在此提出来跟各位兔友分享并做为参考建议。
一、检举之前:
在您准备提出检举或在网络上发表不平之鸣前,请务必确认被检举一方已经明确违反动物
保护法或已经有绝对明确的事证。所谓不当饲养与照顾不周的定义,必须建立在被社会大
众认同的感受,而非以饲养者(兔友)的角度来思考。例如曾有检举人提出虐待动物与不给
正确饮食的检举,后经查明原来这位检举人认为只有某几个品牌的进口饲料才是唯一正确
饲料,而被检举人仅使用一般肉兔饲料因而提出检举。其实类似这样的无效检举案例其实
非常多,其他如没给恒温空调、未使用木削砂、住电镀狗笼等等,这些其实都属于饲养人
的“自由选择”范围,这些理由大部分都是无法被主管机关与司法机关所受理的。
二、常见的无效检举、乌龙检举案例:
1. 没看见饲料:饲养宠物兔没看见饲料是不构成检举要素的,因为若被检举人是以每日
早晚各一餐(每餐一汤匙)的方式饲养,那么大部分时间内兔兔的食盆的确是不会有饲料的
,除非检举人有连续录影或其他证据,不然用没看见饲料来当检举要素是不构成检举要件
的。
2. 饮水器是空的:有放置饮水器就代表被检举人有给予宠物饮水,饮水器空置状态有可
能是刚好喝完又尚未到补水时间,这时民众应该直接提醒饲主加水即可。另有部分案例显
示有的饲主是担心饮水照到日光而变质(兔笼在骑楼),所以会有固定给水时间,这部分需
要检举人先问清楚,以免造成误会。
3. 户外曝晒:关于这点,请检举人先确定所位的曝晒行为是有连续多日的纪录,有时候
只是饲主刚洗清完环境让兔兔晒太阳,或是家中正在消毒或其他因素而暂放在户外。
4. 兔子好脏:肮脏的兔子不一定不快乐,过去有好几个案例都是兔子放养在自家骑楼,
兔兔好动又爱钻小缝隙所以玩的全身脏兮兮,经访谈后发现饲主本身对兔子非常好,基本
上可以养到自由放养的饲主通常不会太差,只是脏了些。即时的询问与访谈可以避免这部
分的误会。
5. 匿名检举:不俱名或隐藏个人资料的检举通常不会被受理,因为检举人必须对检举事
件负责。若受理不俱名或隐藏各资的案件,则申诉管道很容易成为商业竞争的打手或变成
报复工具。实际案例上协会也曾多次发现匿名的检举案件其实是有心人欲用此管道来打击
或报复特定对象。
6. 不实、夸大的检举:部分检举人为了强化事件的严重性,很容易将案情描述夸大且异
常严重,例如正在换毛中的兔子或刚剃毛完正在长毛(兔子毛是不规则乱长)的兔子,被检
举人形容成全身皮肤病即将死亡。
7. 目标不明确的检举:只愿意告知地区与范围或只给模糊的陈述,却不愿意对检举目标
提出确切地址,这会让受理单位无从稽查与报案。协会志工不可能都是当地人,也不可能
光凭一个模糊的资讯就查出地址电话,因此适当的提供目标确切地址,是有其必要的喔。
8. 强制要求进度:部分检举人在提出检举后,会几乎每天打电话来询问进度甚至要求受
理单位逐日回报进度等等,但有时候案件会依照情节严重性以及检举人所提供的资讯量,
通盘考量人力、时间以及主管机关回应等等,才会在适当的时机提出纠举或稽查(不可能
立即)。当然,适度的关心案件进度甚至愿意参与协助稽查,还是非常欢迎的。
9. 种族或族群歧视:有部份兔友因社会环境因素而有不自觉的歧视观念存在,不能接受
特地族群的饲养行为(例如外籍劳工、原住民、新住民等等),总会认为该族群一定会不当
对待宠物,其实这是一种非常差劲的自我优越观。大多数因族群排斥而提出的检举几乎都
伴随着相当程度的诬赖与捏造。曾有人只因为不喜欢外劳饲养,因此在通报书与刊登上硬
是写成“要被吃掉而要大家去关怀”,这样其实是非常不妥的。
不能因族群歧视而随意捏造检举
10.其他:
全文请见: https://tinyurl.com/y5xhvht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