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处理职灾案件
(对这方面完全没处理过的菜鸟)
有先确认法规及劳保局的窗口
对合法办理的流程有基本认识
职灾时应该是先让员工以“普通伤病假”请假
《病假半薪》
直到劳保局认定职灾案件
再回朔改假为公伤病假
有些员工受伤较严重,诊断证明医嘱写要休养三个月、或是三个月过去他还觉得不舒服
基本上超过请假天数可以留停
但疑惑的是
病假半薪的天数
一般公司会先发给员工吗?
如果后续申请伤病给付,公司主张抵充
我自己试算几个例子都是员工溢领应该要退钱给公司
但又怕遇到那种拿钱直接离职走人
公司要不回钱的员工
身边没有相关部门的同侪可以请教他公司都怎么运作
目前公司也无前手可以问
自己也想多了解其他公司的方法
所以想请教人资前辈通常处理的方式
问题1: 请教人资前辈都是这样办理吗? 先发半薪、伤病补偿多退少补?有无其他方式,
可以避免公司拿不回员工溢领的钱?
。
问题2:通常伤病给付,通常会选择每隔一段时间请领、还是等到员工伤好再一次送劳保局
请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