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15岁少女2020年上“甜心花园包养网”结识洪姓男子,
洪男以100万元价格邀约性交易,
2020年7月带少女到五星级饭店发生性关系后,
果真直接汇款100万元,后来收回50万元,
改以每次5万元价格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间8次性交易,直到第10次才被警方查获,
洪男被起诉后认罪并允赔150万元,
获少女父母同意和解,
台北地院日前依《儿少性剥削条例》判洪男1年10月徒刑,缓刑2年。
判决指出,洪男2020年7月透过“甜心花园包养网”结识被害少女,
明知对方是未成年学生,
在LINE对话记录中还谈及上课、考试,
却对少女提出性交易,开了一个银行帐户给少女,
承诺“完成第1次性交易就给100万元”,
两人2020年7月某日于是在福华大饭店发生第1次性行为,
事后洪男真的汇款100万元到提供少女用的帐户。
洪男食髓知味后随即再邀约性交易,
但少女回复“很痛”没再同意邀约,
洪男于是收回50万元,
改向少女提议以每次5万元的方式建立长期关系,
“1个星期1次,1个月卡上会有20万元”,
少女于是再于2020年11月29日、2020年12月8日、12月23日、2021年1月13日、1月27日、2月6日、2月24日、3月10日
与洪男在福华、长荣桂冠等饭店发生性关系。
洪男2021年3月24日与少女第10次相约在饭店性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查获,
全案依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移送法办。
洪男在侦审中毫不辩解,认罪自白,
并与少女父母协商调解,又同意赔偿高额和解金150万元,先给付20万元,
其余以每月10万元分期给付,
少女与父母于是都同意和解、给予洪男缓刑。
法官最后审酌洪男坦承犯行,且与被害少女及家属和解,第1次犯行判刑1年2月,
第2次至第9次犯行各判刑1月,
第10次犯行未遂判刑7月,
总共9年9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刑1年10月,
并宣告缓刑2年,
缓刑期间应付保护管束,另须接受法治教育9小时。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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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做__赚回来的, 他每_一次就赚一百万行不行
(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