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tvbs.com.tw/world/1571788 TVBS 编辑 周子馨 报导
港片沦陷?港府宣布修《电影审查法》 违者恐遭监禁3年
香港政府24日宣布将修订《电影审查条例》,以确保能更有效履行《香港国安法》规定的
“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其中提出多项建议,包含将权力转移至政务司司长,若其
认为上映某些影片有可能不利于国家安全,便可撤销相关影片的核准证明书或豁免证明书
,若电影未经核准就上映,最高可罚100万港币(约360万新台币),甚至可能面临3年监
禁。
综合外媒报导,香港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24上午通过向立法会提交《2021电影检查(修订
)条例草案》,表示将借此完善相关审查制度,以便能更全面履行《国安法》规定,
让电影在审核中能有效“防范及制止”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在记者会中表示,修法的目的是在不同范畴下让《国安法》
得以落实,并给予电影业界“清晰的指引”,以免触法。邱腾华指出,政府在《电影检查
条例》的新要求下,会和业界多沟通,业界亦可提出问题,电影送审咨询时互相讨论。他
强调“香港所有市民都享有创作自由,但必须与保障国家安全取得平衡。”
《路透社》指出,该项修订条例草案中的主要立法建议有四点,包含检查影片上映是否
会不利于国家安全;赋权政务司司长,若认为上影片不利国安,可撤销有关影片发出的
核准证明书;商经局局可延长检查影片期限;目前的法令设有上诉机制,但若上诉个案
涉及国安事务,审核委员会可不处理上诉。
除了以上4项立法建议外,香港政府亦建议作出多项修订,包含赋予电影审查当局权力,
要求获批准证明的影商提供电影资料,包括上映时间、日期、地点,以及赋权获监督授权
的督察,在获得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进入和搜查任何地方”,以加强执法能力。加重未
获豁免或核准就上映的影片罚则,最高刑罚提高至3年监禁及(或)罚款100万港币。
香港政府此举是继日前,取消在当地电影院和艺术中心放映的多部抗议相关电影和纪录片
的因应措施。据悉,该项法案将在本周五(27)于宪报刊登(刊宪),9月1日进入立法会
进行一读及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