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冯男向妻子张女坦承去年3月1日与小三王女嘿咻,经张女控告两人妨害婚姻
,冯否认与王女发生性关系,辩称此举是为了与张女离婚,检察官查出王女
去年3月26日到诊所就医,当时已怀孕6周,与冯男所称同月1日嘿休,时间点
不符,且无两人性器接合证据,遂将冯男与王女予以不起诉处分。
张女提告指出,丈夫冯男于去年3月1日晚间,在台中市西屯区甘肃路王女的
租住处,与王女发生性行为,事后王女怀孕并堕胎,至去年4月15日,丈夫向
她坦承与王女嘿咻,因而她控告丈夫通奸、王女相奸。
冯男供称,他虽向妻子坦承他与王女嘿咻,但并非事实,他是以此为理由,
要与妻子离婚,他没有到王女的住处,也没有与王女发生性关系。
王女辩称,冯向她说与张女间的问题,冯想要跟妻子离婚,刚好她与冯出去
唱歌,她因认与冯没有什么,她有在脸书打卡,被张女看到,她不知道冯为
何跟张女说有与她嘿咻及怀孕,她在脸书上的留言都是开玩笑,她没有与冯
嘿咻。
检察官调阅王女到妇产科诊所的病历及超音波报告,查出王女于去年3月26日
至诊所就医,当时王女已怀孕6周,与冯供承发生性行为“时间点”不相符,
且缺乏证据冯与王女性器接合的性交行为,遂以罪嫌不足,将冯男与王女予
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