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规 2008.10 版
宣导期:2008/10/01 ~ 2008/10/10
若无特殊状况将于 2008/10/11 正式上路
一、宣导事项
(1) 发问前请先按 z 看精华区 & 在板上按 / 用关键字搜寻
找不到的话请在文章里注明一下找不到,板主会 memo 起来要找文来收
精华区的营造需要大家的帮忙,谢谢 <(_ _)>
(2) 公告、认养、送养文、草况文、买卖、赠送、合购文
这些我都会收到文摘,所以请养成按 TAB 的习惯囉!
(3) 请避免注音文、火星文、1~3 行文
目前不订罚则,但是太严重防碍阅读的,我会退回信箱 + 删文的
(4) 超过三行的内容请尽量按 r 回文,以便板主整理收录
(5) 争论请言之有物,勿作人身攻击
二、禁止事项
(1) 人身攻击依情节轻重处警告 1 次 ~ 7 天水桶
所以有人乱板时也要请板友们沉住气囉!
因为我不想为了闹板者浸板友水桶 <( ̄oo, ̄)/
(2) 禁止恶意虐待动物者发表其施虐过程、结果之文章,违者一律劣退 + 终生水桶
蓄意挑起板上纷争者,依情节轻重处理,最重劣退 + 终生水桶
(3) 无关天竺鼠之广告文、问卷文、买卖文...等一律禁止
(学术需求的、跟动物有关的可以直接贴) - 2009/06/01 修改
第一次一律退回原 po 信箱,并删除板面文章
再犯者劣退 + 水桶一个月
(4) 禁止活体、药物之买卖,违者前者劣退 + 水桶一个月,后者砍文
(5) 虽然不禁止认养、征婚跟买卖,但是禁止拿""免费的动物或物品""去转卖谋利
一经检举查证属实就是永久水桶
(6) 跟天竺鼠无关或纯属私人纷争来板上吵的,经劝导无效,视情况处 7-30 天水桶
我相信什么人养什么动物,这一条应该是用不到才对 <( ̄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