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过程如下
1.大乐旅行社把我们毕旅12人团回程机票订错时间,早班机变成晚班机,让我们在宿雾逗留超过12小时
2.事后依合约( 国外个别旅游定型化契约书范本第15条 )求偿,因可归责于旅行业之事由,致行程未依约定进行者,旅客就其时间之浪费,得按日请求赔偿。
并且我主张应适用于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第22条 在五小时以上未满一日者,以一日计算之计算方式,应赔偿27500/6天=4583元
但旅行社业务以你们学生才在浪费我的时间,让我心烦最近都睡不好,你们才应该赔我钱
并且认为你们学生时间并没有任何生产价值,反正回来也都是在玩在睡觉,你们根本提不出你们确切损失什么
3.去过一次观光局调解,观光局官员和旅行社用对消费者不利的法条(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只适用于"团体"不适用于"个别")来呼咙要我拿两千块就算了,让我气到要上法庭去验证我对法条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