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lii555816 (Ring)》之铭言:
: 是这样的 我们毕旅原定在明年暑假 人数六人出国玩
: 现在的情况是
: XXX 已签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书
: 他的订金已付
: 契约书旅客姓名的位置是签 XXX等六人
: 契约书第五条 甲方应依下列约定缴费付
: 甲方应于11月26号前缴交订金给乙方
: 然后第五条第一点是
: 签订本契约时 甲方应缴付新台币 每人五千元
: 只有那位XXX付订金 其他人没付 请问该契约生效吗??
: 因为其他人讨论后觉得太猴急去付订金跟签约 想说有这么长的时间可以好好重新考虑
: 去哪玩
: 所以想要取消该行程 请问明年八月才出的团我们现在就取消 有需要付违约金吗??
: 麻烦各位了 谢谢
曾经~也遇过客人跟我们签约后
有不肖业者竟然跟学生说:签约没付订金所以不算数
最后结果~到了品保协会协调~以及咨询专业法界人士
契约还是生效
相反的~付了订金还没签合约~合约生效吗?
答案:当然生效!
请参照民法248条条文内容:
民法第248条规定,订约当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时,推定其契约成立
此处所称之定金,性质上为:证约定金
知道你所购买的产品内容~就因为你有购买意愿~无外力胁迫缴付订金
推定当下买卖行为成立
讲白话的~你不喜欢的东西你也不会掏钱购买
旅游的商品~
出发日期.旅游地点.团费金额都确定了~
你也出自自由意愿付订金
就是推定当下买卖行为成立合约生效
原po的案例牵扯层面很广
该探讨的是
主办人代理签订合约时~其余团员知情吗?
还是只是主办人自己的决定?
如果是主办人自己决定其余人不知情~当然就是主办人自己要去负责
如果相反~其余人也是要负责的!因为是经由大家同意行使这份签约的动作
小弟个人建议
这种法律相关问题不建议在PTT毕旅版询问
因为乡民讲话是不需要负责的
当然我讲的也不完全100%正确
因为我不是你们其中当事人~更不清楚中间接洽过程
所以我只能用"按照常理" 这逻辑去推判
我是建议你可以透过正当申诉管道去询问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证协会
或是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比较妥当
当然也希望各旅行社业者能够发挥专业以及职业道德
学生都签约了~不要在去骗学生签约没付订金不算签约硬要抢团
可知道一个团体同时跟两家旅行社签约的后果吗?
最后倒楣的是学生
生意做有做无在其次~但是基本的职业道德以及专业知识还是要有
不是谁讲话大声谁讲话好听说的算
同学~这是我给你的建议
板上回文你看看就好
还是寻求专业法界人士解决你的问题比较实际
以上为个人浅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