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中火1千8百万、废止2部机组全不算 中市府:环保署已失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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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政府针对台中火力发电厂超量使用生煤一案,陆续开罚3次、共1千8百万元,并且
废止2部机组,结果环保署依行政程序法规定撤销所有处分案,台电深表赞同,并表示将
持续减排降载,而市府则说,环保署并非诉愿管辖机关,无权撤销处分,如今越俎代庖,
撤销中火裁处,已失去立场,市府深表遗撼、失望与无奈。
市府表示,有关环保署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条规定,撤销台中市环保局对中火在108年12月
间,认定全厂生煤年使用量超过许可证核定量,3次以违反空污法告发,并废止2部发电机
组许可证的相关处分案,市府深表遗憾。
环保署此举前所未有,更与诉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不符,事实上,依诉愿法及行
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分适法性及妥当性的救济,应循诉愿及行政诉讼程序,而中火对于
环保局所为行政处分已提出诉愿,现正由台中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审理中,应待行政诉
姑且不论环保署并非本处分案的诉愿管辖机关,无权认定环保局行政处分是否违法,就算
姑且不论环保署并非本处分案的诉愿管辖机关,无权认定环保局行政处分是否违法,就算
大危害者,不得撤销,如今环保署为台电撑腰,竟违法并越俎代庖,撤销中火裁处,显然
中火排放污染物会影响中部地区局居民健康完全不再环保署考量之内,令人错愕!也失去
环保署应有立场。
市府强调,中火是全国最大发电厂,过去数十年来,发电贡献度也最大,近期在市府团队
努力督促下,中火减煤已初见成效,空气品质也较往年改善,请中央勿罔顾中部民众健康
,才真正是人民福祉。
仍会秉持初衷,在稳定供电下,持续降载减排不停歇,不仅不会增加燃煤,反而会比未撤
销前用的燃煤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