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personnel.ntu.edu.tw/~persadm/table1/service2.pdf
查了一下限制极多,不过还是有些看来是合法的,
整理如下,有误请指正&继续补充
(解释太长就不贴上了,可以在原文中查到详细说明)
1.种田、批发农产品
释 87、公务员兼任农产品批发市场(含经营主体准用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
定)相关职务,应依公务员服务法第 14 条之 2 及第 14 条之 3 规定办理。
2.学校兼课、传授专业知识及生活技能、
开家教班、当补习班老师等
(但不能兼任公私立学校的专任教师)
释 21、公余时间兼课,除服务机关事前指派特定任务或应付紧急危难临时特
别召集应到勤外,在不必要情况下,通常率由各员自行支配。
其他参考:释 36、释 43、释 52
3.出书、投稿、写专栏
释 40、公务员得否受邀专栏撰稿。
4.按件计酬之接案、打零工
(但是需专业证照的“业务”,例如医疗、律师、会计师、
地政、保险经纪人、导游领队、按摩...看来都不行)
释 42、公务员得否于公余时间偶而在私人行号以按件计酬方式打工。
释 79、公务员利用周休二日或公余时间受雇于民营医疗器材贩卖店打零工担
任店员是否有违公务员服务法规定。
5.兼任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之职务
例如:私立学校董事、寺庙管理人、研究专案顾问、慈善基金会职务...
于 85 年 8 月 29 日发布公务员兼任非营利事业或团体受有报酬职务
许可办法,因此,有关公务员兼任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之
职务已有明文规范。
释 57、公务员得否兼任寺庙之职务。
释 78、公务员可否担任民间公司申请之经济部业界科专“以共通元件技术建
立标准化电子病历技术开发计画”专案顾问。
释 85、公务员不得担任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
6.选县市长、地方首长,可以依法请假
(但不能选县市议员、兼任里长邻长村长这些)
7.兼任研究助理
释 116、公务员在职进修期间得否兼任研究助理。
8.投资理财、当包租公...
还有其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