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诉经济部长信箱
小熊先生您好:
有关您来信本部部长信箱,建议本部所属事业机构新进职员甄试复试之“辨识设备标
示牌”测验,应注意标示牌字体之选用,避免难以辨识一事。
您的建议已转请试务处办理,该处将审慎选用合宜之标示牌作为测验之工具。
谢谢您的来信,如您有相关疑义,请来电(02)23212200转分机8572洽询詹昆霖先生
。祝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经济部
敬启 107年1月29日
【谢谢您对本部各项业务的关心,您对本次信件处理情形的宝贵意见,将作为本部日后改
进之参考,如果您愿意拨冗填写满意度问卷,请务必在5天内填毕送出,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