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新进职员简章上写明
法律上为"公务员兼劳工身分"
到了台铁是否可并休假年资呢?
感谢回复
仔细看函释后 发现里面明确的说明"公营事业机构"转任公务人员满一年后
可以并计休假年资(网址在jack~ 的回复里) 我想应可拿到我的特休了
感谢 jack 与 loveryiyi 的回复
结论: 已申请成功拿回属于我的特休
据说若有类似疑问 洽交通部会比较好沟通
毕竟 读书人跟读书人 逻辑上会比较相近 而不会是秀才遇到兵....
ps.曾经在台电当 职员 (的确是米田共 XD) 目前在台X 利用闲暇时间
准备考试 看看闲书 把把 X ... 以上 ^ ^
脉 ...
(不删文 以利各位同仁使用 但此函示期限将至 要抓紧时间 106年1月1日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