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如果有在别版看到此文的朋友,先跟您抱歉)
在下今年录取台北捷运公司
日前报到时得到一张通知,其中2项我觉得似乎不是很符合常理
(一)要求人事连带保证人
除提供该人之身分证、且必须该人有正当职业且有在职证明可缴验者
(无业、无劳健保SOHO族都不得为保证)
(二)履历资料登入
其中有一栏要求填写“家属资料”,内容包含
1.称谓、姓名、身分证字号、出生年月日、教育程度、职业、电话、
存殁、是否受扶养、是否依附劳健保
2.且不论是否已婚未婚,皆须填写父母资料,
3.且父母如果离婚,仍必须详实填写父母资料;
4.家属有已死亡者,亦须填写,
5.如已结婚,则必须填入配偶资料
※※如无法提供保证人、填写资料不详实,则依照劳基法终止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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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把员工当成什么?觉得员工随时都想对公司不利?
那如果父母年迈无业、或是没朋友的人就没有保证人了,所以无法就业?
个人资料连家人的身分证、生日、职业、学历都要提供就连离婚、死了都要提供??
那如果父母不详的呢?成长过程已经很辛苦,进职场还要被伤口洒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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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可以替我释疑一下
或是这有没有违法?还是有什么方法抗议一下呢?
还是其实没有人对这有疑义吗?
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