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训练契约暨保证书"这张的第 十二 点中
提到"乙方应觅妥连带保证人一人"
再翻到背面第2页
最上面一行
"连带保证人资格与终止生效事项如附注条款"
"附注" 在这张的最下面
一. 乙方应觅妥具有正当职业或固定收入者一人为连带保证人。
二. 连带保证人有解除....之效力。
照这样看来,是不是今年对于连带保证人的资格规定有放宽?
也就是说,自己的父母也可当保证人?
我的解读是这样,大家讨论一下。
明天再打电话去台电确认看看是不是这样~
※ 引述《IKeyaaa (Da)》之铭言:
: 首先今年有幸录取养成班机械运转维护类中区真是太开心了
: 小弟爬文看到似乎直系亲属不能当保证人
: 但是在保证书上又没有看到相关规定
: 所以想请问有没有大大能帮忙解答一下
: 这次保证人有没有什么资格条件呢?
: 感激不尽
: 最后恭喜上榜的大家 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