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软件约见面惹祸!台中男不顾拒绝硬上男网友 判决出炉
中时 新闻网 简铭柱
台中一名陈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Grindr”认识另名成年男子,双方相约见面聊天,陈男
竟不顾对方明确拒绝肛交,仍强行以生殖器插入对方肛门得逞。台中地院审理后,依强制
性交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与成年男子甲男经由交友软件“Grindr”认识,双方相约于2025年11月5
日18时许,在台中市梧栖区某幼儿园附近停车场见面聊天。陈男邀请甲男上他所驾驶的自
小客车后座聊天,过程中甲男虽明确表达不愿进行肛交,并用手阻挡陈男继续碰触其臀部
,但陈男见甲男未激烈反抗,认为有机可趁,竟基于强制性交犯意,不顾甲男仅同意亲吻
、拥抱及口交,仍强行脱去甲男外裤及内裤,以生殖器插入甲男肛门1次得逞。
甲男事后前往台中荣民总医院就医检查,并报警处理,全案才曝光。检方侦查后依妨害性
自主罪嫌将陈男起诉。
台中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不讳,核与甲男证述情节相符,并有受理案件证明单、验伤诊
断书、对话纪录截图、现场图及衣物照片等证据可佐,认定陈男犯行明确。
法院审酌,陈男所犯强制性交罪最轻本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虽违反甲男意愿,并
未使用造成身体伤害的暴力手段,事后已与甲男以25万元达成调解,且于审理时终能坦承
犯行,堪认犯后知悔悟,并试图弥补损害,有情轻法重情形,依刑法第59条酌减其刑。
法院考量陈男前无任何遭法院判刑前科,素行尚称良好,犯后态度尚佳,兼衡其犯罪动机
、目的、手段、教育程度、职业及家庭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量处有期徒刑2年。又陈男
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经此侦审程序及科刑教训后,应知所警惕,无
再犯之虞,故宣告缓刑3年,并命其应依调解笔录内容支付损害赔偿,缓刑期间付保护管
束。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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