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含冤14年!昔卷南港展览馆弊案 北科大前

楼主: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6-10-01 11: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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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14年!昔卷南港展览馆弊案 北科大前教授王隆昌再审获无罪
2026-10-01 09:41 联合报 记者谢亚庭/台北即时报导
南港展览馆筹建爆发弊案,前第一夫人吴淑珍涉受贿9000万元,指示时任内政部长余政宪泄
漏评委名单给业者;其中,涉案评委、台北科技大学前教授王隆昌被控收贿120万元,2012
年依贪污罪判刑7年8月定谳。但王始终否认犯行,认为本案查无贿款及金流,仅凭单一证人
证述就入他于罪,经高检署声请再审获准。时隔14年重启审理,台湾高等法院今(1)日撤
销原判决,改判王无罪。
全案源于2003年7月间,内政部营建署筹办世贸南港展览馆兴建工程,预算台币36亿元;为
了尽快兴建展览馆,采最有利标方式招标,由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审理标案,让厂商获
得最优先议价地位及得标。
判决指出,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判刑6月定谳)有意参与标案,得知友人蔡铭哲与吴淑
珍熟识,且吴对余政宪具实质影响力,便透过蔡向吴表明欲承包工程,并愿支付吴9000万元
,请吴协助在招标前取得评选委员名单。
吴因此邀不知情的余到官邸,要求余将南港展览馆评委名单泄漏给蔡,蔡再把相关文件转交
给郭;郭取得名单后,则又指示特助黄维安、力拓总经理蔡尚清分头行贿6名评委。
余被依贪污罪判刑2年,褫夺公权4年,缓刑5年。其中,时任评委王隆昌被认定收受前金、
后谢共计120万元贿款,2012年经最高法院判刑7年8月确定。
王虽已服刑假释出狱,但自始否认收贿,被学界认为是冤案,前检察总长颜大和也曾为他提
非常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王后续在司改会陪同下声请再审,一度遭高院驳回;经高检署
抗告,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院最终在今年裁定开启再审。
高院认为,原审认定王收贿,主要以交付贿款的黄之证述为主要依据,但本案并无通联纪录
,且未扣得贿款,也无相关金流可以佐证,加上黄对于送钱的时间点、王在校授课的情形等
供述矛盾不一,是否属实已有疑义,而有影响原确定有罪判决之虞,再审有理由。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9787418
说好的 要是没收钱就不用怕呢
什么都没找到也是可以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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