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蓝营推“鞭刑入法”遏阻4大重罪 洪孟楷: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9-30 14:56:31
※ 引述《sincsnow (sincsnow)》之铭言:
: 联合报 记者屈彦辰/台北即时报导
: 国民党立院党团今举行“鞭刑入法”记者会,首席副书记长洪孟楷提出,凡重大诈欺、性
: 暴力、毒驾、虐童等得宣告“强制鞭打”(鞭刑),可宣告鞭3下以上12下以下,未满18
: 岁、年满65岁以上者不得宣告。执行前须由医师评估并出具书面意见,执行时医师在场,
: 如认继续执行有重大健康风险,应立即停止;未能执行的全部或一部强制鞭打,则由法院
: 依法以有期徒刑替代,避免刑罚效果因执行不能而落空。
原来还不打算放弃,但可要当心万一再次祭出“不副署”之类的延宕招数时,到时的应处
之道了...
且看完整实录:(经人工智能整理,部分有改动)
许宇甄:
我想,其实在每一天我们打开手机看到的,常常都是很多无辜的老人家被诈骗一生的积蓄
,就这样子完全在几秒钟内被诈骗集团洗劫一空;或者是有年轻人为了求职谋生,就被诱
骗拘禁,甚至惨遭虐待;更多的是无辜的孩子,在紧闭的门窗后被虐待致死,连喊一声痛
的机会都没有;更有无数遭遇性暴力的被害人,身心遭受撕裂摧残,一生都走不出恐惧的
阴霾。在基层中,我们看过太多,甚至有毒虫贸然撞入之后,硬生生摧毁了一个幸福的家
庭。
所以今天面对这样排山倒海的民意,我们立法院在之前有通过了一个鞭刑公投的提案,希
望能够把决定权交给全台湾的人民。但是令人痛心跟愤怒的是,中选会竟然用冷酷的官僚
心态跟借口,强行驳回、没收了人民的公投权利。人民想为治安发声,但民进党政府却把
耳朵彻底摀上。既然公投这条路被官僚恶意阻挡,立法院就必须挺身而出,正面回应社会
压抑已久的怒火。
今天我们坚定顺从超过八成的主流民意,全力推动刑法的修正草案,主张将强制鞭打列为
重刑。我们要强调的是,这不是毫无节制的滥刑,而是严格限缩在毒驾、重大性暴力、虐
童致死以及重大诈欺等四项罪天难容的恶行。同时,我们也会有完善的医疗评估跟人权保
障的底线,不会因为有争议就假装人民的痛苦不存在,更不能因为改革的困难就让受害者
独自流泪。刑法必须立下一条不可侵犯的红线,让意图作恶者明白有些底线绝对不能碰,
有些代价你绝对担不起。
国民党团坚定顺从主流民意,全力推动这项法案在立法院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审查。在此我
们也要向行政院卓荣泰院长跟他的内阁团队发出最严正的呼吁:请睁开眼睛看一看民间的
眼泪,请听听百姓的疾苦,不要再用政治对立的心态搞不覆署,更不要在立法院三读通过
后怠惰不执行。人民选出的政府是为了保护好人、严惩恶人,而不是让台湾沦为国际耻辱
的犯罪天堂。
洪孟楷:
我想还是要让大家看到,当国民党团立法院所有五十二位委员全部签署在我们的连署单上
面,就是希望让鞭刑打击诈骗公投顺利成案。这是当时我们鞭刑打击诈骗公投的一个连署
状况,可以看到所有人都在上面签名,并且我们要的是重大政策创制,让所有人民能够看
到。
现在台湾社会重大犯罪持续横行,性侵、虐同、诈骗频传,除了原有应该要有的配套机制
以外,理应有更积极有效的作为去打击犯罪、威吓阻绝犯罪,这才是当初提出鞭刑打击诈
骗公投的原由。但非常遗憾,在上个月,中选会用委员会的方式否定了最高民意机关立法
院所三读通过的公投提案。其所讲的荒谬理由,如果说这样子可以成立,中选会就会变成
是立法院的上级机关!中选会正在阻挡人民直接民意的展现!中选会更听不到人民对于犯
罪的愤怒!
当全台湾民众都以“不接受”三个字来传达的时候,我想我们第一要严正地向中选会表达
最强烈的抗议,因为于法于理你都无权没收人民自由表达民意的机会。既然直接民意的展
现被中选会没收了,那我们当时也讲,其实鞭刑打击诈骗公投是确认台湾人民对于要不要
鞭刑的方向,而后续公投通过之后该立法的程序动作以及版本,我们也都会在最快的时间
里面提出,并且要求行政部门也要提出相应的修法版本,我们也欢迎各党团提出相对应的
版本,共同在立法院做修法过程的讨论。
我们自始至终都讲得非常清楚:公投不会取代修法,修法也不会取代公投。但现在既然中
选会要把直接民意没收,那我们该做的还是要往前走。也因此,我们今天会提出针对中华
民国刑法部分条文的修正草案,来增加重刑的部分,也就是把强制鞭打(鞭刑)纳入我国
刑法体系中的重刑部分;并且我们会再做相关修法,来保障民众对于整个鞭刑实施及严谨
规范的要求。
这样子的修法并不是我们首创,我要带大家还原一下历史。立法院第六届第五会期时,当
时在野的民进党就有领衔提案针对中华民国刑法做鞭刑的修法。当时他们(民进党党团)
的立法版本,写道:“新加坡的鞭刑对于犯罪行为的制裁效果甚佳,执行程序相当严谨,
亦有参酌受刑人之身体状况,实可谓符合正义以及效率的体系要求。”这是民进党委员认
同、认可新加坡的制度,认为鞭刑对于犯罪的威吓效果甚佳,并且能够符合正义跟效率的
体系展现,“如能谨慎评估后融入我国刑法体系,前述刑罚目标应可更有效率地达成。”
我们看一下当时连署的人以及提案的委员有谁:当时的提案人是王幸男委员、唐碧娥委员
以及薛凌委员;而连署人更包含现在的总统府秘书长潘孟安、民进党秘书长徐国勇,他们
当时都是任职的立法委员,也都认同鞭刑入法的提案,因此做出了连署。还有包括现任的
台南市长黄伟哲、现任的民进党团总召蔡其昌,也是连署人之一;以及代表民进党参选台
东县长的候选人陈莹委员,也在当时的连署名单上。
我们看到这个连署名单还不分朝野、不分党派、不分蓝绿,包括国民党籍的张丽善委员、
江义雄委员、林沧敏委员也都在这个连署名单上。换言之,用鞭刑打击诈骗、对付重大犯
罪,让台湾社会回到更有治安、更能够稳健、更能够表达公平正义的社会,这是民进党在
野时的主张。民进党在野时就已经提过,民进党在野时就认为新加坡的制度是可以参考的
,而且新加坡的程序非常严谨,可以符合正义跟效率。
所以现在不要换了位置就换了脑袋。如果过去这几年诈骗层出不穷,性侵、虐同等犯罪都
还是让国人深恶痛绝,我们绝对支持要用更多的方式去有效遏止犯罪。除了现行的方式以
外,加重的方式就是用鞭刑再更积极地对付犯罪,我想这是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过去民
进党在野时候有这样的主张,现在国民党也很负责任地提出来这样的一个主张,我们就是
要在立法院好好进行实质修法的讨论。
所以我们呼吁行政部门、法务部,不要再拿人权来当借口、当遮羞布,而是真真正正大门
敞开,提供相关的修法版本,大家充分在立法院做讨论。在这次原本提出的鞭刑打击诈骗
公投中,我们也有把相对应的重大犯罪行为给匡列,避免未来因为鞭刑入法而被执政者滥
用,因此我们限缩在性侵、虐同以及重大诈骗等三大犯罪样态。
但最近看到毒品驾车致死伤事件频传,政府部门除了源头管理不彰以外,更重要的是没有
办法有效阻绝。也因此在我们这一版的修法版本里面,也把毒品驾车而致死伤的案件纳入
鞭刑重刑的标准范围里面。我们也希望透过这样的一个态度,让所有国人知道:吸毒本来
就不对,就是犯罪行为;而吸毒后驾车更是不可原谅;吸毒后驾车而造成别人死亡或是伤
害,更是让一个个家庭永远破碎,也是社会的不定时炸弹。因此毒品驾车后致死伤也纳入
鞭刑的考量。
我们再一次强调,面对现在台湾社会存在的争议,最重要的还是回归到公平正义以及安居
乐业,如果这是朝野委员以及政府应该要提供给人民的,我们就应该穷尽一切的办法去遏
止犯罪、降低犯罪,以及用更积极有效的方式去打击犯罪。我想这才是符合人民给予我们
的权利,无论是民意代表还是政府部门,都应该直球对决、回应民意。只要你不诈骗、不
毒驾、不性侵、不虐同,说实在话,这些修法跟你没有关系。九十九点九%善良无辜的民
众,不会因为严刑峻罚而让生活或权益遭受任何损伤。但我们要讲的是,零点一%存有侥
幸心理的犯罪者,如果你敢在台湾社会犯罪,台湾社会有责任要你付出应有的犯罪代价。
我想这才是我们立法的初衷以及重点。
最后,在我们推动鞭刑打击诈骗公投的这段时间,其实受到非常多民众真切正向的回应。
并且我们也接收到一位新加坡公民的来信,他现职是牧师,曾经坐过牢,在新加坡犯下罪
行而服了鞭刑。他写给我一封三页洋洋洒洒的亲笔信,我也一并提供给我们的记者媒体朋
友。我在他的信里面看到有令人感动的地方,他说:鞭刑不只是法律上的惩罚,也是国家
的管教;他尤其认为,鞭刑的法律可以有效阻止那些有可能犯下更严重罪行的人。
一个曾经受过鞭刑的更生人,他现在洗心革面变成一位牧师,也在做监狱的教化与犯罪预
防工作。今天我们等一下也会跟他做跨海连线,请他现身说法,用他的亲身体验告诉所有
民众“犯罪不可行”;以及他受了鞭刑之后,怎么样让他的暴力之气与整个心态改变,甚
至他受过鞭刑之后,反而是认同鞭刑,认为鞭刑是可以真真正正让一个社会有良好治安、
有效降低犯罪率的制度。因为他身份的关系,我们尊重他,就以牧师来尊称他。
某牧师:
(被要求简单分享鞭刑过后您自身的体悟跟改变、会下定决心投入现在所从事的教化工作
的原因等)
其实我本身有两次被判处鞭刑的经验。有人这么询问,要是鞭刑对我有作用,第一次没有
改变,还能发生第二次的原因。
其实当第一次被执行鞭刑的时候,那个感觉真的让我体会到,那种痛是我根本不想再承受
第二次的。因为那种痛苦、那种羞耻感,远超过我过去想透过不法手段去获得的东西。可
是,因为第一次鞭刑出狱之后,没有一个可以让我改变的环境和支持系统去过生活,我又
回到了过去的生活方式,才会导致我第二次被判刑,有了第二次受鞭刑的经验。
第二次的鞭刑经验让跟第一次比起来,其实那种感觉是更深刻的。当我被执行鞭刑的时候
,我在那边想:新加坡执行完鞭刑过后,你还要跟执行鞭刑的官员道谢。那一种感觉让我
想到“我在江湖上混得这么有名气”的问题;可是结果在这里,根本还是要低身下气。这
也让我思考,这样子不值得。
这也让我想到,我过去所做的一切骄傲,都是属于那种不法的骄傲。这让我体会到我真的
不要再这样了。而且鞭刑的痛,也让我想起我过去所做的一切。虽然现在我很痛、感觉很
不好意思,可是我所犯的错,对那些受害者造成的伤害,这个痛比我更痛、更无地自容,
有时候他们甚至想结束自己的生命。这让我下定决心,出狱之后,在我信仰的根基下走向
这条路,希望出狱后可以到世界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监狱,跟囚犯分享我的经验,让他们
知道我们过去所追求的骄傲和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值得的。
(被要求解析信中提到的“鞭刑的法律可以有效阻止那些可能犯下更严重罪行的人。”,
这段话所要表达的意思)
我之所以在信上这么写,这个感觉出自于我本身,而且不只是我个人而已。当然生命的改
变不只是我一个人,我周围其实也有很多过去无恶不作、犯罪、贩毒的朋友,今天各个都
活出了不同的生命。
我甚至有一个朋友,被判处过二十四鞭,分四次执行。他的臀部上被鞭打超过一百下。一
样的,你会问这个人要到这么多次才改变的原因,但要是没有这么多次的鞭刑,有可能他
根本就不会想走向改变的道路,因为他会想“我还是可以这样过啊,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
回头”。所以我会说这句话,因为透过这些朋友的经验与交谈,我们都认为鞭刑真的把我
们“打醒”了。
(被要求说明对于“新加坡人权”的看法)
其实我身为一个新加坡人,我不可以代表我的政府发言,不过这是我在新加坡这么多年,
身为一个新加坡公民对政府的看法。
鞭刑不只是律法上的惩罚,也是一个国家的管教。鞭刑的律法可以有效阻止那些可能再犯
下更严重罪行的人。在我的信仰当中有这么一句话:“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
爱儿子的,随时管教。”因为爱他,必要管教他。
我在新加坡这么多年,过去我在犯罪的时候,当然我不认同政府的做法,我也会说“好像
没有人权”。可是新加坡是一个法治国家,也是一个讲求人权的国家,可是新加坡政府跟
很多国家不同的是:新加坡政府不会把人权摆在法律之上,也不会把人权摆在劳改之上。
新加坡有新加坡的法律,新加坡的监狱当然有监狱的更生劳改制度。新加坡讲求人权,但
人权永远不会盖过法律,也永远不会盖过劳改的目的。而且新加坡政府建立了一个很好的
系统和环境,来帮助这些囚犯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政府不会保障犯罪者多于保障受害
者。因为新加坡是法治国家,也是讲求人权的国家,但它的制度与先后次序非常明确正确
,所以这个国家才可以这么安全、这么繁荣。
最后我想补充的是,我是一个在监狱从事更生教化工作的人,我真的希望每个国家都有真
正能帮助犯罪者改过自新的制度,而且有些法律真的应该要严厉,这个国家才可以得到真
正的安定与慰藉。
洪孟楷:
各位媒体朋友,这一位牧师他曾经犯过错,也曾经被新加坡政府惩罚过。服刑完毕出狱之
后,他投入了监狱的人权与教化工作。透过他的亲身经验,当然没有办法代表全部的意见
,但一个曾经受过鞭刑的人自己讲出来的体悟,我想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最后,我们的修法版本也会在最快的时间连署完毕后送一读,并且进入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我们再次强调,希望行政部门、法务部、行政院等相关部会都要直球对决。包括之后如
果推动鞭刑,我们的法条里面都有设计执行鞭刑的专业人员、专业场地、专业器材,以及
包含医疗人员在旁进行全程掌控,这些都要由法务部跟卫福部等相关部会来合办。相关的
法条我们也会在记者会结束之后提供给所有媒体朋友参阅。
我们希望各党团能够秉持公心,不要用政治意识形态或民粹来讨论,而是真真正正回归实
质立法,台湾社会对于严惩重罪犯罪者的态度、更积极有效对付犯罪的方式,以及过去民
进党在野时支持这样的入法,甚至连署的委员现在高升到总统府秘书长、民进党秘书长、
民进党团总召,现在不要换了位置就换了脑袋,而是真真正正以台湾二千三百五十万人民
希望安居乐业的心态与想法共同来讨论。我想这才能够真正务实地回归到立法本身。
媒体提问:
一、修法通过后,遇到行政院不副署、宪法法庭判决违宪时的因应或反制
许宇甄:
针对过去确实我们的鞭刑公投案推出之后,就遭到中选会驳回,认为这违反重大创制复决
的规范。如果这次行政院依然用不覆署、不声请覆议而直接送释宪等方式来阻挡八成民意
所反映支持鞭刑的意见,国民党团也会提出相对应的反制。也就是说,我们会针对修法部
分提出更严谨的配套,包括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大幅提高重大犯罪法定刑的下限,或是严
格限缩假释门槛等。重点是我们要回应民意的需求,当然在这之前,我们会强力推动鞭刑
入法。
洪孟楷:
真的觉得很遗憾,我们台湾社会面对到现在这个不依法行政的政府,已经扭曲到当立法院
三读通过法律之后,我们还要考虑行政院会不会不覆署。但实际上,自始至终行政院没有
“不覆署”的权力,不覆署是针对总统,如果你要违抗总统的命令与公告,那是行政院对
总统的不同意,绝对不是对立法院。如果对立法院有异议,应该是用提出“覆议”的方式
,而覆议有覆议的法定程序要走。
如果已经高达八个案子不覆署,假设鞭刑入法变成第九个案子,相信当初在推动鞭刑入法
的民进党委员、这些连署的人不会同意啊!更重要的是,不依法行政的政府没有存在的理
由,我们真的就只能釜底抽薪,换掉这个政府。
因此我们也要看,会跟台湾人民对抗、会反对八成民意、会让台湾人民无法享有追求安居
乐业的需求、会放任纵容犯罪者、会不让人民全力去对付犯罪者的政府!如果政府真的为
了政治意识形态而反对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令,我想人民一定会想尽办法换掉执政者。
二、对于“因为现在的执政党坚持走向废除死刑,甚至很多重罪犯都被轻判或是不会执行
死刑,所以如今才让鞭刑入法变得相当重要”的看法
洪孟楷:
在民进党政府主政这十年之下,感觉台湾社会已经走向实质废死。现在还有三十多位三审
定谳的死刑犯还关在牢里,因此对于死刑的坚持,我们还是会持续往前走。包括我们有一
些修法是针对毒品驾车致死,最高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相信在这
个会期里面也会尽速让它三读通过。
该做的部分、该补的漏洞我们还会持续补。我还是再次强调,今天推动鞭刑打击诈骗入法
,绝对不是“有这个就没有其他的”。台湾社会的法治是要更多元、更完整、更严谨,推
动鞭刑入法并不会阻碍或相悖于其他法令的完整性。
该有的配套措施,正如刚刚受刑人牧师所讲到的,新加坡体制有更完整的教化辅导以及更
生环境,让受刑人能够脱离不良环境、汲取教训,成为改过自新的人。所以请各位媒体朋
友以及民众放心,我们除了推动鞭刑入法以外,其他的配套、辅导、教化以及后续措施也
一定会做更严谨的规划,绝对不会顾此失彼。
(以下是时事题)
三、朱立伦为邱臣远站台 及 徐巧芯(某蓝营立委)向黄国昌主席表示协力请求
洪孟楷:
政党政治讲求的是主体性跟纪律性。因此我想,既然我们在各选区有提出国民党籍的候选
人,那我们一定是全力为我们国民党籍的候选人支持努力。
提到九月二十七日那天晚上,其实那是一个私下的好友聚会。因为邱臣远跟我本身在第十
届立法院跟好几位委员都认识,我们本来就是第十届委员的同事。那一天刚好是第二天(
九月二十八日)要帮张启楷市长候选人——我们蓝白合作的市长候选人站台,大家聚集在
嘉义市,又是连假期间,所以是共同好友聚会。大家比较轻松地讨论很多时事议题、立法
过程以及未来的走向,进行广泛交流,这不涉及所谓“站不站台”的问题。
最重要的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就是一起走,能够认同彼此理念的朋友我们就是一起走
,最重要的是在野的力量要团结整合,让执政的民进党政府知道人民的愤怒。关于刚才提
到说“有蓝委跟黄国昌说要站台”这件事,我们完全没有听说,不好意思。
四、吴乃仁跟台糖的协商二度破局
许宇甄:
针对吴乃仁管收的部分,我觉得现在不管是龚明鑫部长或是其他相关单位、台糖,应该要
严正地面对这样的问题。如果他提不出合理的还款计画,本来就应该再度管收,而不是用
这样的方式拖延。要三百年才能还清债务,这样子荒谬的理由跟借口如果也可以作为释放
的理由,国民党团是没办法接受的。所以我们会严格要求台糖,针对协商破局之后,必须
再度进行管收。
讲得好像当初推动时,民进党处在立法院多数的位置一样
但实际上,当时更有影响力的是国民党方面,而如今再重现当年的情景,却认为“鞭刑”
是一种“万灵丹”,根本让人觉得奇怪
如果当年国民党党团有积极推动,就不会有此时此刻的问题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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