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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l 2026-09-30 13:50:58媒体来源:ETtoday新闻云
记者署名:林东良
完整新闻标题:男爬楼梯踩空撞头身亡!保险公司指疾病致死拒赔 法官打脸
完整新闻内文:
2026年09月29日 15:33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陈姓男子2024年元旦在家爬楼梯时踩空,跌倒撞伤头部,送医住院后于同月8日死亡,陈
男儿子申请20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泰安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死因是疾病,拒绝
理赔,台南地院审酌相验资料及医院鉴定报告,认定跌倒造成的严重头部外伤是死亡的“
主力近因”,判保险公司给付200万元,并自2024年2月21日起按年利率10%计息至清偿日
止。
判决指出,死者陈男的团体伤害保险约定,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为200万元,受益人是死
者儿子。陈男于2024年1月1日凌晨在自宅爬楼梯时踩空跌倒、撞伤头部,约2时被配偶发
现昏迷,经送医急救及住院治疗,仍于1月8日死亡。陈男儿子同年2月5日申请理赔,遭保
险公司拒绝,因而提告。
泰安产险主张,陈男原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衰竭及末期肾脏病变等疾病,事故前也有
咳痰、呼吸困难等症状;其死亡是肺炎、感染、呼吸衰竭及心脏疾病逐步恶化所致,跌倒
也可能与疾病造成的虚弱有关,因此不符合意外伤害事故的理赔条件。
法院审理时,参酌相验尸体证明书及成大医院病情鉴定报告。相验书记载死亡方式为意外
死,直接死因为颅内出血及肺炎,并记载头部外伤源于跌倒。鉴定报告则指出,死者跌倒
后出现严重头部外伤及颅内出血,持续昏迷、卧床并接受呼吸器治疗;死亡前虽因肺部感
染恶化而出现呼吸衰竭,但肺部并发症与跌倒后的伤势及治疗过程具有连续的医学关联。
台南地院认为,跌倒造成的严重头部外伤是死者死亡的主力近因,保险公司提出的资料不
足以证明死亡确由疾病等身体内在原因所致,因此应依约给付20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
法院另判保险公司自2024年2月21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利率10%给付利息;全案仍可
依法上诉。
完整新闻连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929/3245871.htm
备注:
保险公司不知道会不会再上诉, 理赔200万扣完诉讼费用还能剩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