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何人进了法学院就废死?

楼主: rrayallen (无暱称之人)   2026-09-30 12:23:28
身为法律系的毕业生来回复下我的经验
因为法律系的教授,不少是留德或是留美的。
又以留德的是大宗,尤其是行政法宪法这种公领域。
也因为如此,在学校中就会跟你灌输废死的理念,并让学生参加废死讲座。
学生时期,没有足够的历练,很容易被洗脑。
他们的论述就跟大家台面上看到的一样
1.死刑不能吓阻犯罪
2.生命是最高的法益
3.生命剥夺不可逆
4.刑法是教化,不是惩罚
但上面这些,没有一个是能被当作核心论述,没有破绽。
所以当你说关起来,时间也不可逆
废死就回你,生命是最高法益
当你说生命最重要是个人定义,像罗兰夫人就认为自由更重要,废死就回你不能吓阻犯罪。
然后你说其他刑法也不能吓阻犯罪,废死又会绕回生命是最高法益
这上面的原因是,欧洲之所以废死,是因为基督教认为生命是上帝的创造物。
人不能毁灭上帝的创造物〈所以自杀在教义里是有罪的〉
而这个核心理念,在亚洲是无法成立的。
所以才会看到废死各种逻辑死亡
大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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