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公务员“铁饭碗”出现裂缝!逾7成离职者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9-29 21:41:20
※ 引述《gearty (Gearty)》之铭言:
: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 公务员的铁饭碗正在悄悄出现裂缝!根据铨叙部最新统计,公务人员辞职人数从2019年的
: 1994人,一路攀升至2025年的3171人,6年间大增近6成。其中超过7成离职者都是年资未
: 满10年的新进人员,台湾工务革新力量联盟直言,年轻人正在用脚投票离开公务体系。
: 推 StarTouching: 你不点名民进党 谁理你们 211.72.117.63 09/29 20:15
不管有无点名,这不应该是重点
况且看了该脸书专页的评论,终究是有很多嘲讽民进党“德政”的状况,因此可以显示的
是这部分的重要性不高
而且在日前,他们才转发铨叙部的函文:
主旨:
为落实公务人员升迁法(以下简称升迁法)第十三条迁调规定意旨,各机关依该条办理迁调
,任免权责未经授权所属机关,得简化无须经商调程序,请查照并转知所属。
说明:
一、现行依升迁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办理本机关与所属机关间或所属机关间人员之迁调
,得免经甄审(选),至后续任用则依公务人员任用法(以下简称任用法)所定商调程序办理
。兹经本部重行审酌升迁法第十三条迁调规定与任用法所定指名商调规定之规范目的有别
,为落实升迁法第13条迁调规定增进人员行政历练、提升行政效率,以利培育人才之立法
意旨,各机关依升迁法第十三条规定办理迁调,任免权责未经授权所属机关,应属同一首
长之人事任用权限,得简化无须经商调程序;至非属上开情形,仍应办理商调程序。
二、又依前开升迁法第十三条之立法意旨,应无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迁调机关 (即任
免权责机关) 如认有必要,亦得于办理迁调作业前,先行让当事人及其现职服务机关首长
知悉,以提供适时表达意见之机会。
而该专页据此质疑的是:
一、无法防止因为单纯“看不顺眼”的调职(表面上可以说人力调度、行政历练、提升效
率、培育人才之类的理由,但实际上却是不同一回事)
二、限制首长的裁量权
三、把“行政调度权”变相当作是“人事惩罚权”来看待;且“事后可以救济”和“事前
有没有程序防止权力被滥用”是不同一回事
既然在各单位高层方面,也都可以玩文字游戏了
回到这个课题来设想,公务员短缺固然是跟吸引力有关(尤其是薪资方面),但即使是提
出比私企更好的条件,也未必能招揽到人材
因此要如何突破瓶颈,这根本不是一般人能指教的,仍要回到法规面来看待,不能让模糊
空间影响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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