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跨年夜竟成噩梦!苗栗狼父性侵女儿 还猥

楼主: RRADA (HIRO)   2026-09-29 11:08:10
1.媒体来源:TVBS
2.记者署名:陈淑芬 发布时间:2026.09.28 13:59
3.完整新闻标题:
跨年夜竟成噩梦!苗栗狼父性侵女儿 还猥亵同学4罪重判
4.完整新闻内文:
苗栗县1名单身父亲,去年间涉嫌连续性侵未满14岁的亲生女儿,并伸狼爪猥亵女儿借宿
的女同学,女儿痛苦不堪产生自残、轻生念头,经校方察觉异状通报。
男子否认犯行,直至法院审理时才认罪,一审依强制性交及猥亵等罪共4罪各重判3年6月
至7年10月不等;男子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近日审结驳回上诉,全案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单亲男子与女儿住在苗栗市,女儿的女同学去年9月起因家庭因素陆续前往借
住。岂料,男子竟起兽心,9月间某日晚间涉嫌在客厅猥亵女同学得逞;10月间竟变本加
厉,将狼爪伸向自己亲生女儿,某日晚间逼迫性侵女儿后,再猥亵女同学;12月31日跨年
夜,他趁女儿熟睡时脱去她的衣物,动作惊醒女儿,竟强行性侵。
男子染指亲生女等 2女童身心受创
男子色胆包天竟罔顾人伦,染指亲生女及女儿同学,导致两名女童身心受创,女儿痛苦不
堪而产生自残及轻生念头,全案经校方察觉异状通报,检警调查后,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
制性交罪及强制猥亵等罪起诉。
认定强制性交及猥亵 一审依4罪重判
苗栗地院审理时,男子才坦承犯行,法官认为,男子曾有妨害性自主前科,却未记取教训
,身为人父竟罔顾人伦及性自主权,对被害女童为害甚钜,依强制性交罪2罪各判7年6月
、7年10月;强制猥亵罪2罪各判3年6月、3年8月。
被告不服上诉 二审判决驳回
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原审未充分考量他已具悔意与独力抚养子女等家庭状况,争取轻
判;台中高分院近日审结,认定男子犯行摧毁2名被害女童健康成长环境,造成身心难以
抹灭的创伤,原审在认事用法等并无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tvbs.com.tw/local/4028588
6.备注:
有妨害性自主前科
还可以同一个屋簷下 单独扶养14岁少女喔
这社会安全网 根本破了个大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