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三重女童挂牌“畜生”游街示众 赤脚被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9-29 08:52:23
※ 引述《xuein (脱线乌贼)》之铭言:
: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 三重一名女童疑似遭不当管教,28日身上挂著写有“小偷”、“畜生”的纸板,在2名家人
: 的监督下“游街示众”,还被要求往人多的地方走,甚至全程拿手机录影,引起路人、超商
: 店员关切。有目击者PO文指出,女童身上有伤,也确定3人是一家人,但来不及报警,希望
: 寻求社工介入处理。
: → crazydj: 三重毕竟是民进党死忠区 1.168.153.155 09/29 08:16
这说法大错特错了!
而且上届(即一一一年)市长选举中,国民党在各区都“完胜”(得票率都碾压民进党派
出的代表),这还是从台北县改隷以来的首次
所以要责怪的对象,显然就不是绿营,别乱扯一通了!
另外:
: → guanluvsquat: 令人费解。通常这样游街示众不应该 36.235.137.248 09/29 08:19
: → guanluvsquat: 是由家人制止,结果却是家人执行= = 36.235.137.248 09/29 08:19
这或许是该家庭的管教方向出了错的表现
因为以前是有“打是疼、骂是爱”的说法,但在现行法规方面,只限制学校(教师)不得
实施体罚教育
有违背的话,最重可以解职、不予续聘
按:最高行政法院一一四年度上字第四二零号判决
“至教师是否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应由学校教评会就个案具体事实(人、事、时、
地、物等资料),秉其权责认定之。”
最高行政法院一一二年度上字第四八五号判决
“教师聘任后有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者,由学校教评会就个案具体事实
,秉权责认定之,得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又现职工作不适任或现职已无工作又无其他
适当工作可以调任者,报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予以资遣,惟资遣原因之认定,由
学校教评会审查。因此,教师若经学校教评会审查认定有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之具
体事实,经依察觉期、辅导期、评议期后,确实有教学行为失当,明显损害学生学习权
益,且无法改善者,即属现职工作不适任之资遣原因,于报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
,自得予以资遣。”
至于对父母(或监护人)管教部分,则尚未明确禁止
因此才会有这种“游街示众”的荒谬事迹,假如没有及时吓阻(本来就已经违反对儿少犯
强制罪、伤害罪等了),后果可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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