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记者郑维真
男呛杀总统彰化地院判无罪 检不服拟提上诉
黄姓男子于社群平台留言称“要杀赖清德”等,台湾彰化地方检察署依恐吓等罪嫌起诉,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认未通知被恐吓对象,也无证据显示被恐吓人感到恐惧判无罪;彰检将
上诉。
根据判决书,黄姓男子今年2、3月于社群网站Threads接续发表“要杀赖清德”等语,检
察官依涉犯中华民国刑法恐吓公众、恐吓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诉。
不过,法官认为黄姓男子留言虽有恐吓意味,但针对特定个人非公众,且未标注对方帐号
或要求他人转传给对方知悉,也无从证明留言针对的对象确受有危害生命、身体的恶害通
知,自无从以恐吓危害安全罪论处,判决无罪。
不服判决的彰检表示,国家元首所到处常有公职人员及民众聚集,如果出现攻击行为可能
造成严重伤亡,势必引起公众恐慌,将提上诉。(编辑:李明宗)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91130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