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市府送件Meta诈欺案…中央仅罚750万 北

楼主: SAgirl (莎莎)   2026-09-10 17:13:47
北市府送件Meta诈欺案…中央仅罚750万 北市提“诈防条例”修法建议
2026-09-10 16:50 联合报/ 记者邱书昱/台北即时报导
台北市警察局打诈,针对Meta未依规定24小时内下架涉诈广告蒐证并函报数发部,从民国
114年5月至今合计开罚750万元、245则违规广告,同时,北市法务局也研拟“诈防条例”
修法建议提交中央。北市议员曾献莹肯定,但仍认为应要求平台业者,设子公司于台北市
才能够落实开罚及要求。
台北市警局表示,民国114年5月至6月,共77则违规广告,数位发展部于同年8月21日裁罚
Meta250万元。第二波针对同年9月至115年1月共168则违规广告,数发部再于民国115年8
月24日裁罚500万元。合计245则违规广告,累计裁罚750万元。
曾献莹今率遭脸书诈骗的民众到市议会,并高举“一则罚30万元”、“查到就要重罚”。
曾表示,根据北市统计,遭Meta诈骗去年的财损高达159亿元,截至目前警察局通报5万则
诈骗,中央的数发部只罚245则、共计开罚750万元,查获的比例与开罚相较之下不到千分
之五。
曾献莹说,虽然,北市府最近推出修法建议给中央,但重点是社群平台要在台湾设立分公
司。否则现行仅设置子公司,凡事要面临开罚,就能推托到母公司与子公司无关。应持续
要求社群平台公司落脚台北市就要用分公司,以接受更严格管制和开罚。
蒋万安表示,整体修法建议将会纳入议员意见,提交给中央,未来立法院审议时也会把意
见纳入。
法务局长连堂凯说明修法建议,邀集相关局处、专家学者开会,启动诈“诈欺犯罪危害防
制条例”修法建议。过去着重管制“涉诈广告”,扩大管制“刊载涉诈内容”,并增订罚
则强化境内代理人责任。现行法对诈骗贴文、假粉专或影音导流的非广告内容欠缺罚则,
修法后,平台若未于期限内移除这些涉诈内容,将面临 50万元至1000万元罚锾,情节重
大最高可罚1亿元。
连堂凯说,同时建议授权数位经济产业主管机关明定停权的“合理期间”,要求平台必须
对涉诈用户的帐号暂停服务,防止重新上架。也要落实“境外平台”究责,针对境外平台
,若其指定的境内“法律代表”消极怠职、不配合防诈,将直接对该代表开罚100万元至
500万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74673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备注:
反观处理小红书的狠劲
对于青鸟诈骗大本营thread更不会积极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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