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加工辗毙的做法被默许的理由很简单
因为台湾有车的人很多(休旅车也越来越多)
大家都希望能够得到一个主动做些减轻自己赔偿价额的事,
即使需要杀死他人、只要克服良心的谴责、稍微漠视一下别人在被辗压头部时候的痛苦
那就可以让保险业者为自己负担大部分的金融还债
"谁没有车?你能保证自己将来都不会开车撞到人吗?"
从大车从业者这种行业高风险需要业务的原因天天开车
政府本来就为了豁免业务司机
给他们上了buff
法规本来是形式上加重的
但实质就是减轻
因为:1.开大车专业能力比一般客车不容易
2.资本主、建商对于政权的帮助比一般人更大
因此它有这种诱因让立法者与政府联手无动于衷
配合司法无视于
现在原本行业的潜规则
只是现在扩及到了民众,有样学样,因为台湾有车的人很多。
所以也变成共犯结构
可能7成的人都还是希望到时候事情发生,自己只要转动方向盘、踩踩油门把事情解决
就不必付那么多钱。
所以其实还是四轮族群对双足族群在互相杀害(也没有互相)
那政府又怎么会真的动手呢?
大部分的人都不承认自己就是护理师被二次加工辗毙的共犯,
因为会反驳我希望肇事者奔驰男负责任啊
但其实整个环境默许这种潜规则,就是因为实际上它是允许你这么做以减轻成本的管道
(你不包括每个人,而只是那些开车族,只不过现在台湾开车的人很多而已)
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