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ylin (自由翱翔)
2026-09-09 15:24:05有消息指出
侦办的员警,已经陷入瓶颈
药师现在就是打死不认
下迷药意图性侵的罪名
一直在侦讯室讲,我就只是开个玩笑
又聘请两名辩护律师帮他开脱
还真的对他无可奈何
顶多法官只能判他以下的罪名
欺瞒使人施用毒品罪:
绝大多数迷药(如俗称强奸药丸的 FM2、苯二氮平类药物)皆属于第三级或第四级毒品。
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 6 条,以欺瞒等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级毒品者,处 5 年
以下有期徒刑。此罪不以“后续是否有性侵或偷窃”为前提,下药当下即成立
伤害罪:
下药导致被害人出现头晕、呕吐、断片、中毒或身体不适,依《刑法》第 277 条会成立
伤害罪;若造成严重的身体机能受损,则可能构成重伤罪,可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
都可以缓刑,或易科罚金
不用关,放出来爽爽继续强奸
检方到底要怎么询问?才能突破重点
做实药师的迷奸未遂(七年以上)罪?
有网络法律高人可以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