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6-09-05 16:16:2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黄明堂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东男体育场裸露下体“健走” 判拘役59日
4.完整新闻内文:
温姓男子于深夜前往台东县立体育场田径场健走,竟未穿着外裤及内裤,公然露鸟行走。
现场运动的民众报警处理。全案经台东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温男意图供人观览而公然为
猥亵行为,依犯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温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遭
花莲高分院驳回。
温姓男子前年3月某日晚间前往体育场跑道时,未穿着外裤及内裤,赤裸下半身并露出生
殖器在现场行走。当时运动场内仍有民众运动,男子甚至试图靠近一名正戴着耳机慢跑的
女子。后方另名运动民众发现其行为异常,当场大声斥责“不要再靠近”,男子随后仓皇
逃离现场。
过没多久,目击女子与丈夫会合后,在田径场中间的椅子上发现男子遗留的衣物。目击夫
妻见状当场叫住他,并在极近距离下目睹男子上半身仅穿着长度至腰部的外套,下半身完
全无任何遮蔽物,且当着两人的面直接将运动长裤穿上,并未先行穿着内裤,随后便抱着
衣物逃跑,民众随即报警处理。
法庭审理期间,男子坦承未穿外裤,但矢口否认裸露生殖器,辩称自己因病有漏尿症状,
担心尿溼外裤才会脱掉,且当时身上穿着长衬衫有盖住内裤,辩护人主张案发时现场漆黑
一片,无法辨认是否有穿裤子。
但法官调查,体育场照明在晚间10时关闭前灯光充足,目击者能清晰辨识其下半身赤裸;
此外,男子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仅记载阑尾炎等手术纪录,并无任何漏尿相关诊断,且男
子对于随身携带内裤的说词前后矛盾,证人也目击其是直接穿上长裤而非替换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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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还有辩护人帮忙辩护
王世坚立委说的
法扶基金会八成用在犯罪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