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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cea (5457)
2026-09-03 08:52:17意图性侵老妇人!被喝斥“我比你妈还大”仍不罢手…犯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
联合报/ 记者邱瑞杰/基隆即时报导
50岁余姓男子74岁老妇人送建庙收据来他家时,意图不轨。妇人对余说,都可以做他妈妈
了,不能对她不礼貌,但余仍强行脱去她的裤子,并因无勃起指侵得逞,但余男否认犯行
。法官依里长证述,余曾请他调解等事证,认定余犯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
被害老妇人事后报案指出,前年5月15日晚上8时许她到余男住处送收据时,余男伸手搂住
她的肩膀被她拨开。余就问我老公过世几年了,但他又搂着她说“惜惜(台语)”。她说
“我比你妈妈的年纪还大,不可以对我不礼貌”,但余硬把她的外裤和内裤脱掉,并把我
抱进房间床上压住要性侵我。
老妇人一直反抗,余男又无法勃起,要求她帮他口交被拒绝,余男用手指或不明物品插入
她的阴道。她感到非常痛,跟余说她儿子知道她拿单据来,等一下就会来。后来余把丢在
外面的裤子拿进来房间,她赶快把穿起来回家。
余男辩称,老妇人当晚喝完茶就回去了,她没有性侵她。余的辩护人则说,老妇人未呼救
,返家后无异状,2个月后才报案,反应不符常情。余男领有肢体障碍手册,行走不便、
无法扛重物,不可能冒险侵犯老妇人,本案无证据证明余有强制性交犯行。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指出,余男供称倒水给老妇人喝,说她照顾老公很辛苦,拍她的
肩膀安慰。她看他有喝酒,就说以前她老公喝酒就会跟她做爱(台语)。证明老妇人说余
曾搭她肩膀并非谎言。老妇人遭余试探、骚扰,进而被侵犯脉络,较余称老妇人诉苦、言
语暧昧可信。
法官还查出,老妇人有跟一名里长说被余男指奸,这名里长是余父的堂兄弟。他证称,余
男前年8月30日打电话给他,说喝醉酒后对老妇人有不礼貌行为,要他帮忙协调。她联络
对方,老妇人的女儿说,警方告诉她,如果要调解就到法院调解,不要私下调解。
法官说,余男承认有打电话给这名里长,但为何事忘记了,太久了,想不起来了,显见余
男确有对里长承认本案的事,但在法庭上避重就轻,堪信里长证述属实,余曾向里长说对
老妇人做不礼貌的事,可补强老妇人的指控内容。
法官指出,被害人遭性侵与性侵后有何反应,取决个人能力与生命经验,当下奋力抵抗、
大声呼救有之,也有人因恐惧、耻辱、解离或其他原因未能求助。性侵后立刻报警、验伤
保留证据有之,因恐惧、逃避、无法面对、不知如何面对或其他原因,假装没事的人也有
,不能以被害人未呼救、未在第一时间报警,或事后仍能与加害人相处,即认性侵不存在
。
余男领有轻度肢体障碍手册,原因是长短脚。余男行动不便,但行走无须辅具,也与手部
可否施力无直接关联。依两人的年纪,及老妇人案发前两个月因脑中风急诊,住院19日,
难认余男无法犯下本案,不采信余男及辩护人辩词。
法官认定余男犯强制性交罪。审酌被害人已届高龄,仍强行性交,侵害她的性自主权,且
始终否认犯行,毫无悔意,兼衡轻度身心障碍等情状,判刑4年10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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