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意图性侵老妇人!被喝斥“我比你妈还大”

楼主: Salcea (5457)   2026-09-03 08:52:17
意图性侵老妇人!被喝斥“我比你妈还大”仍不罢手…犯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
联合报/ 记者邱瑞杰/基隆即时报导
50岁余姓男子74岁老妇人送建庙收据来他家时,意图不轨。妇人对余说,都可以做他妈妈
了,不能对她不礼貌,但余仍强行脱去她的裤子,并因无勃起指侵得逞,但余男否认犯行
。法官依里长证述,余曾请他调解等事证,认定余犯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
被害老妇人事后报案指出,前年5月15日晚上8时许她到余男住处送收据时,余男伸手搂住
她的肩膀被她拨开。余就问我老公过世几年了,但他又搂着她说“惜惜(台语)”。她说
“我比你妈妈的年纪还大,不可以对我不礼貌”,但余硬把她的外裤和内裤脱掉,并把我
抱进房间床上压住要性侵我。
老妇人一直反抗,余男又无法勃起,要求她帮他口交被拒绝,余男用手指或不明物品插入
她的阴道。她感到非常痛,跟余说她儿子知道她拿单据来,等一下就会来。后来余把丢在
外面的裤子拿进来房间,她赶快把穿起来回家。
余男辩称,老妇人当晚喝完茶就回去了,她没有性侵她。余的辩护人则说,老妇人未呼救
,返家后无异状,2个月后才报案,反应不符常情。余男领有肢体障碍手册,行走不便、
无法扛重物,不可能冒险侵犯老妇人,本案无证据证明余有强制性交犯行。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指出,余男供称倒水给老妇人喝,说她照顾老公很辛苦,拍她的
肩膀安慰。她看他有喝酒,就说以前她老公喝酒就会跟她做爱(台语)。证明老妇人说余
曾搭她肩膀并非谎言。老妇人遭余试探、骚扰,进而被侵犯脉络,较余称老妇人诉苦、言
语暧昧可信。
法官还查出,老妇人有跟一名里长说被余男指奸,这名里长是余父的堂兄弟。他证称,余
男前年8月30日打电话给他,说喝醉酒后对老妇人有不礼貌行为,要他帮忙协调。她联络
对方,老妇人的女儿说,警方告诉她,如果要调解就到法院调解,不要私下调解。
法官说,余男承认有打电话给这名里长,但为何事忘记了,太久了,想不起来了,显见余
男确有对里长承认本案的事,但在法庭上避重就轻,堪信里长证述属实,余曾向里长说对
老妇人做不礼貌的事,可补强老妇人的指控内容。
法官指出,被害人遭性侵与性侵后有何反应,取决个人能力与生命经验,当下奋力抵抗、
大声呼救有之,也有人因恐惧、耻辱、解离或其他原因未能求助。性侵后立刻报警、验伤
保留证据有之,因恐惧、逃避、无法面对、不知如何面对或其他原因,假装没事的人也有
,不能以被害人未呼救、未在第一时间报警,或事后仍能与加害人相处,即认性侵不存在

余男领有轻度肢体障碍手册,原因是长短脚。余男行动不便,但行走无须辅具,也与手部
可否施力无直接关联。依两人的年纪,及老妇人案发前两个月因脑中风急诊,住院19日,
难认余男无法犯下本案,不采信余男及辩护人辩词。
法官认定余男犯强制性交罪。审酌被害人已届高龄,仍强行性交,侵害她的性自主权,且
始终否认犯行,毫无悔意,兼衡轻度身心障碍等情状,判刑4年10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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