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rze04 (orz)
2026-08-31 18:40:30※ 引述 《oftheday (oftheday)》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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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党立委廖先翔提案修《菸害防制法》明定民国98年(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终身
: 不得购买菸品,目前已迳付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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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菸对象:民国9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不因年龄增长而解除限制,终身不得合法
: 取得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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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则:若供应菸品给民国98年后出生者,供应商将面临新台币1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
: 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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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背景:跟进英国等国家的“世代禁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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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对于台湾要跟进英国等国家,推动终身禁菸的立法,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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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是不是将来的某一天就不用有吸烟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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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达成无菸城市,甚至无菸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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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造成一种结果:私菸猖獗,和禁酒令一样的下场,除非你把菸当毒品一样严格管控。
比起菸,真要当毒品禁止的是槟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