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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SeDol (啧啧...)
2026-08-27 14:24:5542秒被检举15次!开车压黄线喷1万3800元 他轰:检举不能变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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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闻
记者颜幸如
台中市大里区一名驾驶遭检举人一路跟拍,竟在短短42秒内被连续检举15次,最后收到13张
、高达1万3800元的罚单。市议员江和树今(27)日痛批,违法行为当然该罚,但交通执法
是为了让违规者警惕、改正,不该沦为罚单一路累加,更不能让检举达人变相“追杀人民”
,否则恐有违比例原则。
江和树今天质询时,出示整面13张违规罚单。他表示,该案原本共有15张罚单,经检视后有
2张存在争议;目前13张罚单中,仍有5张具申诉空间,例如驾驶为闪避右侧机车而导致压线
,服务处已协助民众提出申诉。
江和树强调,交通执法的目的,是让人民遵守规则、让道路更安全,而不是让检举达人透过
一路跟拍,让罚单无限堆叠。现行连续举发的认定,是以“经过一个路口”作为标准,那么
街口、巷口是否也都算路口?若每经过一个小巷口就能再检举1张,检举制度恐明显违反比
例原则,人民甚至没有及时改正的机会。
42秒开15张罚单 江和树要求别让影像“切一段罚一张”
他要求警察局针对“同一车辆、极短时间、同一路线”的连续检举,建立实质审核机制,不
能只因影像被切成多段,就机械式地一张一张开罚;同时也应加速审查与通知,让民众能及
时知道违规并改正,而不是等到多张罚单一次寄到家中,才惊觉已累积大笔罚款。
警察局长吴敬田表示,将向警政署请示,厘清街口、巷口能否比照路口,作为连续举发的认
定标准。市警局补充说明,该名民众的违规行为中,有6张是未打方向灯、7张是跨越双黄线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同一违规行为只要超过6分钟,或经过一个路口,即
可独立计算。
江和树表示,交通违规该罚,但如何在“维护交通秩序”与“避免罚单过度累加”间取得平
衡,仍有必要检讨;尤其面对短时间、同一路线的密集检举,更应让制度回到“促使违规者
改正”的初衷,避免检举制度变成罚单数量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