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8-25 21:33:46※ 引述《sunnydragon7 (猪猪肉包)》之铭言:
: 中天新闻网 李奕纬
: 新北市土城区男子谢文雄去年当街砍杀妻子与小姨子,新北地院国民法庭日前认定未达“
: 情节最严重”程度,判决无期徒刑逃死,死者家属在法院门口哭瘫。新北地院声明呼吁勿
: 再深入报导。
无独有偶,稍早前司法院刑事厅也发布声明
就另一课题(即“国民法官上路超过三年,司法院研议扩大参与二审、审判重大金融犯罪
”标题、内容“正研议纳入重大金融犯罪及评估参与二审”)可能造成混淆一事(“容易
误解现阶段推动或积极研议相关修法,与司法院目前之实际政策及运作情形不符”)
特别澄清如下:
一、相关议题属各界建议,非司法院现行推动之政策
本院专门委员于该民间团体办理活动发言之原意,系说明国民法官制度上路后,司法院已
成立“国民参与审判制度成效评估委员会”,持续广纳各界建言作为未来精进参考。报载
提及之“参与二审审判”及“纳入重大贪污、重大金融犯罪、重大公共安全犯罪”等构想
,均属各界提出的制度改革建议,绝非司法院现行已定案或正着手研议推动的政策方针。
二、司法院将于实施届满六年时全面检视与评估
依现行规划,各界所提各项制度建言,后续将由“国民参与审判制度成效评估委员会”依
整体制度实施与运作情形深入研讨,并统一于制度实施六年后之成效评估总结报告中,通
盘检视成效及评估未来是否有调整修正之必要。
三、本院感谢各界对国民法官审判制度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惟司法院现阶段并未研议扩大
国民法官审判案件之范围,亦无国民法官参与二审之政策,相关议题仅属各界建议,将于
六年成效评估时一并检视,特此澄清。
所以“国民法官”是趋势,根本反转不了
而就新北地院因为知悉“知新闻”独家报导,其中有提到建议“应于宣判后在匿名情况下
,公布职业法官、国民法官分别投下“生死票”的票数,‘不然外界都质疑、批评国民法
官,让我们国民法官很不舒服’”一事
这反而让人感觉根本不敢面对批评,且明知道检察官在辩论时已经请求“死刑”(起诉书
不能提),结果却还有“仁慈”的情形,真的让人直摇头啊...
至于:
: → shine32025: 以后 只好修法法官匿名了 114.46.198.105 08/25 21:07
过去是有将当事人(原告、被告等)一律匿名的状况,后来修正《法院组织法》等法律,
也没有“解除”这个匿名
但要把法官姓名都不公开的话,除非裁判书本身不在网络上揭载,不然根本不可能,且敢
这样修法的话,一定会被怒瞧
总不能想着走回头路,不然只会伤害到人民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