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新闻网/陈志贤
大声公宣传大罢免 女志工惨遭住户淋水“浇花” 男子挨告判决出炉
去年8月民团针对国民党立委发动第二波大罢免,2名罢团女志工因于周日中午持大声公沿
街广播,并挨家挨户投入宣传单时,不满杨姓男子在住处对外喷水,致2人全身湿透,虽
杨男曾道歉,但2人认无诚意提告,检察官依公然侮辱罪起诉杨男。台北地院审理时,杨
辩称他在“浇花”并非故意针2人泼水。法官认为检察官举证不足,难认杨男有加重公然
侮辱之不确定故意,判决杨男无罪。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杨男是于民国114年8月10日上午11时2分,在新北市住处内,听闻罢免团
体沿路持大声公,宣导鼓励民众出门参与罢免案投票而表达自身政治理念,杨男因而心生
不满,自住处内朝外喷水柱2次,致施姓、陈姓2名志工全身湿相当狼狈。
员警获报至杨男住处了解时,杨男一开门,即将罢团传单往员警身上丢,事后施、陈提告
,检察官认为杨男喷水动作,足以贬损2人之社会评价,台北地检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诉杨
男,公诉检察官莅庭时变更法条以加重公然侮辱罪论告。
法官讯问时,杨男坦承罢团经过住处围墙前,他刚好喷洒水柱泼溅淋湿2人,但否认加重
公然侮辱,辩称他正在浇花,有听到墙外有吵杂声音,围墙上的盆裁比较高,他只能用喷
枪,难免会喷到外面去,所以当天喷洒到2人,感到非常抱歉,将罢免文宣往外丢是因为
这是罢免团体丢进我住处的宣传品,是还给罢团,不是故意用水喷人。
当时处理的员警证称,他推测杨男泼水原因可能确实与罢免有关,但现场没有证据可以证
明杨有主观犯意,杨辩称在浇花,而围墙上确实有花,所以无法下定论,当时因为没有客
观事证证实杨男成立犯罪,他没有以现行犯逮捕。
法官认为,杨男在墙内仅得听闻罢团宣传诉求,无法自围墙内实际看见告诉人举动、位置
,即使如告诉人指称杨男是以身体行动表达对罢团于周日上午进行罢免宣传行为不满,杨
男实难预见向远离围墙处泼水,水会泼洒至2人身上。
况且杨案发后即站立于门内向2人致歉,虽然2人不满其道歉之诚意,但难认杨男可预见水
柱将泼洒到2人,而具有加重公然侮辱之不确定故意,判决杨无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25001058-260402
备注:
来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