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6-08-24 10:16:221.媒体来源:
中时
2.记者署名:
黄胜治
3.完整新闻标题:
谁骂我女儿?台中爸闯校园狂飙脏话 法官揭无罪“关键”
4.完整新闻内文:
“敢骂我女儿,我就把原话送回去!”台中一名吴姓男子得知女儿遭同学透过Messenger
传送“5字经”脏话,气得直接冲进女儿就读的私立高中,把相关学生叫到教室外,当场
以相同脏话狂轰约4分钟,连妻子、教官在旁都一度拦不住。事后其中一名学生提告公然
侮辱,没想到台中地院认为吴男并非无端谩骂,主要冲突对象也另有其人,最终判他无罪
。
判决指出,吴男因女儿在民国113年12月5日收到一名同学手机传来“干X娘XX”讯息,隔
天中午便前往学校,先把持有该手机的学生叫出教室质问,得知实际传讯者另有其人后,
再把相关学生一并叫到走廊。
现场气氛迅速升高。吴男接连飙出“干X娘XX你啥小你很行吗?”、“你很屌吗?”、“
你们给我小心一点”等语,甚至多次朝其中一名郭姓学生靠近,妻子一度拉人隔开,教官
到场后也提醒“这里是教学公共场合”,但吴男仍持续开骂。
监视器画面成为法院判断的重要依据。法官勘验发现,吴男从头到尾主要都是针对郭姓学
生质问、靠近,郭男最后还曾跟吴男鞠躬道歉;反而提告的是另一名学生,多数时间只是
站在吴男左侧或左后方。法院因此认为,吴男当天主要冲突对象其实是郭男,并非明确锁
定这次提告的学生做攻击。
法院也指出,吴男虽然脏话连篇、用词粗鄙,但整段冲突均围绕女儿前一天收到的同一句
“5字经”,明显属于情绪失控下的反击、质问及反讽,而不是毫无原因地恣意羞辱他人
。
更关键的是,案发过程约4分多钟,时间并不算长,加上吴男没有指名道姓,现场又有多
人,提告学生只是被一并波及。法官依宪法法庭对公然侮辱罪的见解认为,不能只因言语
难听、粗俗,就一律当成犯罪,否则恐让公然侮辱罪变成“脏话罪”。
台中地院因此认定,检方提出的证据仍不足证明吴男有故意贬损提告学生社会名誉或人格
尊严的犯意,也难认其言论已超过一般人合理忍受范围,最终判吴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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