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udn
2.记者署名:李春
3.完整新闻标题:
港法院国安判决:“结束一党专政”即推翻中共
4.完整新闻内文:
已自行解散的香港民运组织支联会,其前主席和两位副主席,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
权罪”,香港国安法庭昨天裁定支联会、已否认控罪的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邹幸彤全
部罪名成立,另一位前副主席何俊仁已在开审前认罪。
庭审法官昨天并未即时判刑,将案件押后至八月二十八日,听取辩方求情,并提及本案控
罪设有二级制量刑,即情节严重者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监禁;情节较轻者可处五年以
下监禁,辩方需协助法庭界定相关量刑。
香港支联会全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六四事件后在香港持续组织六四大游
行、维多利亚公园烛光晚会等活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支联会二○二一年九月自行解散
,当月支联会及其负责人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点明中国“不存在政党轮替”
这起案件押至今年一月开审,法庭昨天公布裁决,指中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执
政党的领导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各民主党派是“参加”由中共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
,并不存在西方式政党轮替的可能性。因此,破坏中共领导地位,等同破坏国家根本制度
。
法庭裁决又说,香港支联会五大纲领中的“结束一党专政”,当中的“结束”,明显非指
“自然结束”,而是带有“推翻”和“破坏”的意思。支联会是针对中共,要结束它的领
导地位。各被告一直以来都对中共及中央政府怀有敌意,并且坚持抗争、绝不妥协的路线
。
裁决还说,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各被告均相信和明白“结束一党专政”纲领会抵触宪法
,并非真诚地相信他们的言行没有违反国安法,他们只是拒绝临崖勒马,一意孤行地将“
支联会”的抗争立场坚守到底。而被告蓄意将三十多年前的六四事件,与当时的反修例事
件相提并论,挑起受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敌意,侵蚀及破坏公众对中共的信心。
被控“推翻政权机构”无实证
裁决特别批评李卓人及邹幸彤,不单把自己“豁出去”,也是在鼓励其他香港人坚持抗争
。纵使“支联会”一直没有采用或鼓吹暴力,但李卓人及邹幸彤试图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
,使他人对中共失去信任,已作出了推翻及破坏国家根本制度的行为,但控方未有足够证
据证明各被告意图推翻中央政权机构。
庭审前数日已有香港市民占位想进入旁听。开庭前,法庭外有过百名公众人士排队入庭。
欧盟与美国等驻香港领事馆,亦派代表到庭旁听。 法院外有大批中外传媒聚集,香港警
方亦部署大批警员在场戒备,并在附近巡逻及设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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