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子的啦,本鸟最近在重读公民
小时候公民课本不是都教说:
民主国家就是“主权在民”
英文那个 Democracy 拆开来,Demos 就是人民,Kratos 就是统治,意思是“由人民来作主
”。
结果一个不用经过立法院同意、直接被总统任命、全台湾没有任何一个人投给他、“没有民
意基础”的行政官员竟然可以用“不副署”这招,直接把立法院通过的法案无限期冰冻、拒
绝让总统公布。
宪法增修条文不是明文写说,行政院如果不爽可以提覆议,但只要立法院过半维持原案,行
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吗?现在覆议输了,竟然还能研发出“不副署”这种新外挂,直
接实质否决多数民意选出来的国会。
这招一开,没民意基础的官员权力比民选立委还大,形同行政独裁,那大家以后干嘛还投票
?
这样看来,民主国家的“民”,到底是“民主”的民?还是“顺民”的民?
有没有民主国家的“民”到底是哪个民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