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恶劣里长联手教授骗走老里民房产 判4年8

楼主: razan (僅供參考)   2026-08-18 23:34:39
1.媒体来源:
中时新闻网
2.记者署名:
柯毓庭
3.完整新闻标题:
恶劣里长联手教授骗走老里民房产 判4年8月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6-08-18/1024/20260818003674.jpg
新北市三重区五顺里前里长洪嘉仁协助年迈里民办理补发不动产土地权状,却与担任大学
教授的共犯周育贤伪造文书诱里民签名、骗走里民不动产后贱价卖出变现,新北地方法院
依伪造文书处洪4年8月徒刑、周3年徒刑,并没收犯罪所得共818万余。至于明知房产来源
有问题、仍贪便宜买下房产的吴水木则依故买赃物罪处1年4月徒刑。
判决指出,年迈的老里民妇人111年间因遗失房地所有权状,委请洪嘉仁协助申请补发,
洪嘉仁趁偕同里民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印鉴证明时取得里民印鉴章、印鉴证明与身分证影本
等资料,并持里民资料补发所有权状后代替里民收下所有权状正本,再与周育贤伪造里民
欠周917万借款、同意以房地抵偿欠款的假象,由洪嘉仁诱骗里民签下相关文书,再找来
不知情代书帮办理土地登记申请书。
周育贤随后持土地登记申请书到地政事务所移转不动产登记、骗走里民房地后,由洪嘉仁
与欲买房地的吴水木洽谈买卖不动产,最后约定以930万将房地卖给吴水木,洪嘉仁则在
事后退还150万4000元给吴水木,并将房地移转登记到吴水木子女名下。
新北检痛批洪嘉仁等人“所为恶劣至极”,依加重诈欺、伪造文书、洗钱等罪起诉,建请
从重量刑。但合议庭认定参与诈欺仅有洪嘉仁与周育贤,被检方指摘协助洪嘉仁等人洗钱
、参与诈欺等罪嫌的徐姓民众则因被认定不知情而获判无罪。
合议庭认定洪嘉仁并无假借里长法定职务上机会犯案,但批评洪嘉仁身为里长,本应恪遵
法令、用心服务里民,却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财务,仅为贪图个人私利,滥用里民对里长
信任,利用里民年迈、行动不便而请托申请补权状机会犯案,而周育贤身为大学兼任教授
、智识程度甚高,却仍为一己私利应洪邀请共犯,营造里民欠钱假象诈财,手段恶劣,更
使年迈本应安享晚年的里民面临流离失所、失去安身立命处所的重大风险。
合议庭考量洪嘉仁侦查时还和周育贤共商如何以谎言解释不合常理的情形以逃避罪责,周
育贤还在知道里民因洗肾感染住院后,问律师是否能拖到里民往生,称“原告生前未能提
出对我不利证词,我还是有机会的”,且迄今未能与里民达成和解等状况,依伪造文书处
洪嘉仁4年8月徒刑、处周育贤3年徒刑。
另外虽吴水木喊冤称不知道房产来源有异,但合议庭考量吴水木以前买屋都会进入房屋内
看房,这次明知里面有人住却没进去,或亲自与住在里面的里民了解,更同意需等待住在
里面的里民过世后才能使用房屋,以及吴水木知道房地所有权是在卖出前才移转登记到周
育贤名下,又同意洪嘉仁先以930万交易、才退返150万4000元此类不合常理的交易方式等
状况,认定吴水木有“不确定故意”犯意,依故买赃物罪处1年4月徒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8003673-260402?chdtv
6.备注:
裁判字号: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金诉字第 3861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民国 115 年 08 月 13 日
裁判案由:诈欺等
https://reurl.cc/EY1Lnk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