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8-17 18:42:37※ 引述《mithralin (工口)》之铭言:
: 赔偿金额出炉啦
: 法官综合证据调查结果,认为保险公司主张为真实,依侵权行为及保险代位求偿的法律
: 关系,请求郭男赔偿即属有据,判决郭男共应给付保险公司3亿9827万878元,可上诉;
: 遭受波及的商店街咖啡店,保险公司也已向郭男代位求偿获赔97万9326元。
: ==
: 加起来近四亿,基本上只能做领现金的工作了
: 帮QQ
再补充一点,在这个判决出来的前一天,还有桃园地院(下称“同法院”)一一四年度简
上附民移简字第六十七号民事判决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康达盛通生活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
移送民事庭审理后,被告一样没有到庭
不过在准备程序中,有认诺“我没有注意到杀虫剂有余火,愿意支付原告请求之金额”,
直接导致对于该结果,不得上诉第三审(虽然就金额而言,是可以上诉第三审的,不过必
须先有第二审合议庭准许)
法院因而直接判决:
一、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一亿二千三百八十八万六千三百元,及自民国一一四年二月十
八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五%计算之利息。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所以连同同法院一一五年度诉字第四九二号、一一五年度重诉字第七十一号民事判决来看
,加总起来大概都突破五亿元了
真不晓得这位男子是有多大的自信,才会去搞这种事?信用破产了啦!